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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方式

生老病死,人之必然。生而育之,老而养之,病而医之,死而葬之。丧葬是人生一世最后一道工序。古人云:“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这个“礼”就是一种约定俗成的方式、程序。府谷的丧葬传统以土葬为主,特殊的葬法又有天葬和火葬。

一、天葬

在府谷,婴、幼儿不幸夭折,不可埋葬,自家或央人送至远离人居住的山间,任凭禽兽食之;民俗以为,被食越速,转世越快,是为天葬。

二、火葬

重伤不治而死,即血光之灾者,孕妇病亡者,凡身带血迹而亡者,都不可直接入土,必先火化而后埋葬骨殖;还有未到十二岁开锁而早夭的少儿,既不得入坟葬埋,又不忍暴尸荒野,便以火焚尸,是为火葬。
      天葬和火葬都不是正常的葬法。

三、土葬

这是正常的传统葬法,即“入土为安”。土葬又有挖坑掩埋和做墓室(府谷叫葬或穿堂墓子)放置之分。普通百姓大都取挖坑掩埋的葬法;有钱人有事先做好墓室,死后置棺于内的,但不普遍。还有迁葬骨殖,虽也是土葬,但礼仪要比正常埋葬简单得多。

 
 
参见《府谷文库》(未出版)民俗风物卷
​府谷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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