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社会几千年,男婚女嫁必须遵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良缘由夙定,佳偶自天成。”府谷的婚嫁礼仪同样沿袭了旧的传统。20世纪50年代前,一般男女孩十三四岁经媒人介绍,双方家长同意,即择日举行订婚仪式。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社会发展,男女婚姻也逐渐地自由自主,但是,订婚、结婚、娶嫁礼仪基本上坚持传统习俗。
一、择偶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女子完全没有婚姻的自主权,所谓择偶其实只是父母选择亲家。门当户对是基本标准。也有贫家攀高枝将女儿嫁给富家的,但往往婚后女儿受婆家蔑视、贱视,造成婚姻悲剧;反之亦然。其次,府谷人特别讲究“门户”,即家族有无狐臭病,防止“扎下臭根”。其三是普通人家不和“下九流”人家结亲(所谓下九流有多种说法,内容大同小异,就是“一流戏子、二流腿(衙役、走卒)、三流王八(开妓院者)、四流龟(纵妻卖淫者)、五剃头、六擦背、七娼、八盗、九吹灰(吹鼓手)。对于乞丐则“前晌佴(意为丢)了讨吃棍,后晌就是好百姓”网开一面,不在歧视之列。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择偶的标准随着社会的变化而变化。《婚姻法》颁布,反对包办买卖婚姻,提倡自由恋爱,实行婚姻自主,妇女地位提高,得到解放。当时的民谣“海昌蓝一身,大底鞋一登,谁和我一心,我和谁结婚”就反映了选择对象的现实。20世纪60年代初的“三年困难时期”以生活为要,有句择偶标准:“不看人品好赖,单看山药、萝卜多歹。”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阶级斗争一抓就灵”的时期,择偶谣是:“会拣的人拣当头,不会拣的拣高楼,宁找贫农贫一世,不找地富一世愁。”从共和国成立到改革开放的整个时期,基本择偶标准是:“一军二干三工人,四享清闲找市民,死也不找受苦人。”进入20世纪八九十年代改革开放,特别是西部大开发以来,煤老板到处涌现,大款们吹胡子,拍脯子,花天酒地,就连官员们也拜金。找对象的观念也变化为:“乡长书记虽是官,不如自己傍大款,与其白领平平过,不如找个煤老板。”新世纪、新观念,社会流行语:“光有文凭没能耐,对象还是富二代,浪漫潇洒过得快,凑合一生也不赖。”这些顺口溜虽有点以偏概全,却也可见部分女子择偶心态的一斑。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各个时期婚姻总趋向是:“50年代嫁英雄,60年代嫁贫农,70年代嫁军营,80年代嫁文凭,90年代商海婚,当代款爷最相赢(吃香,受欢迎)。”
选择配偶在府谷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就是男女双方都要打问对方的“门三户四”,即其父母有无家族遗传狐臭病,是随身带(本人有味)还是随身不带(家族有狐臭病史,但本人不带臭味);有无“无根臭”(家族父母都无臭,本人却有臭味)的情况。无“门户病”的人家,除非实在无可奈何,一般都不愿与“有门户”的人家结亲。
二、订婚
1.请媒人:选定“对象”后,便择德高望重或男女双方家庭都比较熟悉,又靠得住的人做媒;即使是自由恋爱也要请人沟通双方家长,称为请媒人。
2.提亲:媒人第一次到女方家为提亲。媒人要向女方父母讲明男方的生辰八字、年龄职业、人情、“门户”(有无狐臭),索要女方的生辰八字。经阴阳先生“配八字”后,若“八字”相配,就正式说媒;若“八字”相克,则各自另选其主。“配八字”这一陋俗在20世纪50—90年代曾逐渐淡化,不少人不讲究这一套;90年代以后又渐强势起来。
3.相亲:男方提着烟酒等礼品到女方家见面,有的地方叫“看女婿”“许话”。女方家为慎重起见,还邀舅、姑、姨等来出主意,“相女婿”。双方满意,这门亲事就算定下来了。媒人征求女方父母和本人的意见,确定财礼、嫁礼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无相亲一说)
4.确定彩礼:男女双方同意,就确定彩礼,一般分父母和女子各一份。以乡村为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彩礼基本是个定数:有四斗水礼,即一斗小麦,一斗豌豆,一斗糜米,一斗软米;四色花红,红布、绿布、花布、蓝布各一匹,或四丈八尺、五丈二尺不等;二十块以上大洋。当时有“四色花红四支斗,二十块大洋把媳妇娶”的俗语。
共和国成立后,20世纪50年代初,提倡“自由结婚不要钱”,由于政府干预,彩礼由明转暗,也有少数确实不花钱者,一般为二百元左右。当时的彩礼是:“自找对象没彩礼,二百票子四身衣,只要双方都同意,花布斜纹花达呢”。
20世纪60年代困难时期,通货膨胀,粮食等生活日用品紧缺,要彩礼增加了一些其他东西,如粮食、绵羊之类。彩礼有所提高,即“六百块钱十身衣,二只绵羊一石糜(子)。”
20世纪70年代彩礼又高一筹。顺口溜说:“千八票子石八米,十八身衣服全‘龙’衣(指腈纶、尼龙、丙纶等化纤布料),外加日用三大件,手表车子缝纫机(西铁城手表,飞鸽牌自行车)。”
近年,随着经济发展,彩礼更甚,而且城乡基本无差别。“普通彩礼八八八(8880元),八身衣裳带鞋袜,三金首饰(戒指、耳环、项链)全纯金,一套房子才成家。”有些由于经济条件所限,媒人往往要在双方之间往返好几回,经双方妥协才能最后确定。
5.举行订婚仪式:一经确定便择日举行订婚仪式,又叫喝酒。届时男方(现在是本人,过去是家长)带上应带的彩礼和衣服,还有两瓶烧酒。酒瓶外贴上用红纸剪的花边双喜字,瓶颈上用三丈六尺红绿毛线或棉线结成如意结,意为永结同心。黄甫一带还要带上大片油糕、白面、大米等物,随媒人去女方家。女方家也邀请至亲好友庆贺。吃油糕、面条(糕粘粘面拴拴,意为结成牢不可破的亲戚关系),设酒席款待新亲和客人。一般主食是饺子,表示关系已定,捏住对方嘴不再说是是非非。回酒瓶时,两瓶内都要留一定数量的酒,并放入黄香、茶叶和绿豆等,表示“亲亲爱爱、喜喜乐乐”之意。订婚后,两家不得毁约。回酒瓶时,女方父亲携闺女随酒瓶到男方家接受招待,农村称“叫媳妇儿”,城里也叫订婚。早年订婚规模很小,只请居住较近的至亲,三两桌饭而已;20世纪90年代以来,规模越来越大,其势头不亚于结婚。
参见《府谷文库》(未出版)民俗风物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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