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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给制时期的干部生活

刘效贤
      府谷1947年解放,1948年开始组建政府,宣传党的各项政策,调整土地,组织民兵训练和干部轮训,抓好征兵和公粮入库以及军用鞋上缴。那时干部实行供给制,和军队待遇一样。当时因为文化人才缺乏,我又具有高小程度,当时18岁,写的一笔好字,在1949年5月份,清水区主任王峰曾多次动员我参加工作。由于家庭原因没有答应。后来王峰调任县司法科长,以县政府的命令调我去县政府秘书室工作。我来到县政府,正门挂牌“府谷县政府”,是过去的河神庙改修成的,位置在王寿田的大院下方,院内有戏台,正面是庙堂,抱厦庭建筑,东西两边有对称的大石窑洞和十多间房,大门顶上有钟楼。县长的办公室在正庭,其余各科室在两侧的窑洞中。当时设有民政科、财政科、教育科、建设科、武装科、司法科、管理科,各科室人员编制连科长在内最多三人,少则两人,通信员、内勤人员若干人。
      我任职后在秘书科工作,主要工作任务为刻写和印制表格、文件,用的是铁笔、钢板、复写笔、油印机,办公用纸全部是地方土产白麻纸,晚间照明是植物麻油灯。干部的待遇是:(一)夏天二套灰色服装,冬季一套棉衣,春夏军用鞋(分配任务农村妇女做的实纳鞋)两对,冬季一双布暖鞋,二年领一件棉大衣。(二)伙食标准:每人每月三千(等于现在三角)由管理员掌握,不摊不发伙食费,蔬菜、肉食,以骡马茅粪和蔬菜种植户换取。每星期一顿白面和馒头。(三)津贴费是一般干部每人每月四千(晋察冀边区银行),等于现在四角。科长六千,县长八千。(四)机关制度:每早学习二小时,星期一、二、三为政治,星期四为时事,星期五为业务学习项目,星期六为党团活动日,晚间为生活检讨会,全体人员检查自己一星期在工作中的缺点、错误。本县干部请假回家探亲,一年二次,一次最多三天,外省外地干部不能超过一星期,特殊情况者例外。
      1950年经过土改,机关生活大大改善了。从1952、1953年开始由供给制改为包干制,每人每月可领薪金十多元人民币,服装还是统一制发,蓝色和黑色布两种,县级是蓝色,区级是黑色的。胸章原来是用布印制的,后改为钢牌胸章,象征着由供给制走向包干制,进一步跃进薪金制,不发服装,直到按职务定级的工资制过渡。
   
   
参见《府谷报·副刊》2008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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