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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衙

      明正统八年(1443)知县彭佐建于城内东北隅(今县街东北侧神中操场占地)。万历二年(1574)知县朱希颜改建,后经多次修葺,至道光二十一年(1842),前有照壁,东西角门、大门3间,内有大堂、二堂各5间,其他各类用房共计74间。同治年间回军焚毁,后迁建于东二府北侧。
 
 
参见《神木县志》第441页
神木县志编纂委员会编
经济日报出版社
199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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