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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建席

      雷建席(1915—1967),又名雷洪,黄陵县店头镇人,出身贫苦家庭。解放前务农,店头解放后,参加民兵,加入中国共产党。1953年担任七丰大队民兵连连长。他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共产党,忠于职守,不辞劳苦,协助公安部门抓获各类罪犯甚多。1953年带领民兵在深山搜捕暴动的一贯道匪徒,持续27昼夜,将匪徒全部抓获,荣立一等功,当年被评为省军区二等功臣。他大义灭亲,不徇私情,将表叔王清选、表哥王德卫两名罪犯抓获归案。至1959年,带领民兵协助公安部门共破获较大案件58起,抓获各类罪犯57人,当地歹人闻名即惧,称他“雷神爷”。1959年被评为省二等治安模范,出席全国治安代表大会、全国民兵代表大会,受到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等中央领导同志接见,并授予半自动枪一支。1964年8月,被延安地区军分区树立为民兵干部标兵。同年,被评为西北地区五好民兵。1965年当选陕西省贫协委员。虽多次受到县、地、省上级部门的奖励,但在荣誉面前,雷建席不居功自傲,仍努力工作。他领导的民兵连在社会主义生产建设、扫盲、军训等方面,取得很大成绩,被评为延安地区先进集体。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雷建席卷入派性斗争,参与武斗,1967年武斗中被打死于花家庄。
 
 
参见《黄陵县志》第736~737页
陕西省黄陵县志编纂委员会编
西安地图出版社出版发
1995年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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