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文物。金代。高4.5厘米,印台边长6厘米,宽5.8厘米,印台厚1.9厘米。纽高2.6厘米,厚1.3厘米,宽3厘米。印台平面呈方形,扁柱纽。印面阳刻篆体“义军副统之印”六个字。印背右上角刻一“上”字,印台右侧刻“正大正月日造”,印台左侧刻“羲制我”。《金史·兵志》载:“元光间,时招义军,三十人为谋克,五谋克为一千户,四千户为一万户,四万户为一副统。”
参见《黄陵文典·文物卷》第167页 《黄陵文典》编纂委员会编 陕西人民出版社 2008年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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