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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之初黄陵的政治建设

     1949年

10月7日开始在全县4个区8个乡开展土地改革工作。

7月,将中心区隶属的双龙区划归黄陵县,本县增加为5个区。

8月,县保安科改称公安局。

12月,改司法处为人民法院。

是年,本县召开第一次农民代表大会。大会庆贺全县解放;讨论土改方针、政策及划分地主、富农成分的方法。

是年,整顿了农会。建立了贫雇农小组。

10月9日至11日,黄陵县各界临时人民代表大会召开。

1950年

3月14日,土地改革工作结束,全县4区8乡,共划定地主成份36户,富农105户。

5月,黄陵由原黄龙分区改属延安行署领导。

5月16日,县召开了首届妇女代表大会,学习《婚姻法》,并选举了妇联执行委员会,郭珍当选为县妇联主任。

6月,成立了黄陵县人民检察署。

9月28日,召开了第一次中共黄陵县党代会,刘克荣当选为县委书记。



参见《黄陵县志》第15页
陕西省黄陵县志编纂委员会 编
西安地图出版社出版发行
1995年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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