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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服

      民间传统礼仪用服,流行于境内(咸阳)各地,分吉、凶两类,古今有所变化。周代规定以细纺织品为吉服质料,以粗纺织麻为凶服质料。秦汉礼服多尚黑色。唐宋以后民间妇女以青、绿、灰、褐等色为主,喜事用九品命妇冠服,并饰红衣;丧事则以黑、白两色交替使用。清初强行推广满洲服饰,引起了汉族人民的激烈反对。后来为了缓和民族矛盾,采纳了“男从女不从,生从死不从”“倡伎从而优伶不从,仕宦从而婚姻不从”等建议,允许妇女保留明代服饰,未成年儿童、民间迎神庙会等活动,亦可穿用明式服装。民国时期,妇女婚嫁时仍要坐花轿,穿大红绣花喜裙。上配石青绣花袄或大红绣花袄,头戴凤冠,肩披霞帔。至今民间婚嫁仍以穿红色衣裳为吉祥如意。西式文明结婚者穿婚纱,多见于城区。丧服从宋代及今,均用粗麻白布,夹用黑色。


参见《咸阳大辞典》第1096页
张英民主编
陕西人民出版社
2007年12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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