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岁时习俗,古时称踏青,流行于境内(咸阳)各地,泛指春天到野外游玩。此俗古已有之。《旧唐书·代宗纪》云:“(大历二年)二月壬午,幸昆明池踏青。”时间起初在农历二三月间,后来都在清明节前后。届时,人们全家先往祖坟祭祀添土,然后结伴游览郊外胜景,并携带酒肴相聚饮。或头上簪柳、插柳、放风筝、打秋千,或骑马探花下名园。唐孙思邈《千金月令》:“三月三曰踏青。”杜甫《绝句》:“江边踏青罢,回首见旌旗。”宋代吴惟信《清明纪事》:“梨花风起正清明,游子寻春半出城。日暮笙歌收拾去,万株杨柳属流莺。”至今民间仍很流行。
参见《咸阳大辞典》第1124页
张英民主编
陕西人民出版社
2007年12月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