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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菊人


(图片来源:百度百科)
 
      王菊人(1906—1975),原名若渊,县城达仁巷人。民国十三年(1924)考入西安成德中学。民国十五年(1926)加入共青团,同年转入共产党,任西安西区区委宣传委员和陕西青年社宣传部长。民国十六年(1927),执教于县第一高级小学。9月,参加组建中共蒲城区委,任区委委员兼区委书记。民国十七年(1928),在当局通缉下,擅往上海,考入艺术大学中国文学系,被省委开除党籍。年底,因经济窘困,被迫辍学,前往山东临沂,投奔杨虎城。历任杨虎城随从副官、少校随从秘书和十七路军办公厅机要科科长。陕西警备部队中共党员习仲勋、吕剑人、许天杰在甘肃两当兵变失败,吕、许被捕,被十七路军军法处判为死刑,他尽力说服杨虎城改判为有期徒刑。西安事变中,他任杨虎城机要秘书,兼任十七路军总指挥部政治处副处长、设计委员会委员,参与张、杨团结抗日八大主张《通电》的起草,协助南汉宸筹建十七路军抗日同志会。事变后,默默闲居西安。民国三十四年(1945)春,任第一战区副司令长官兼第四集团军总司令孙蔚如临时秘书。民国三十五年(1946),民盟西北总支部成立,任执行委员,他利用自己在十七路军陕西地方人士中的声望与关系,配合人民解放军进行策反工作。曾秘密前往陕甘宁边区为第三集团军总司令赵寿山投奔解放区进行联系。次年3月,赵寿山进入陕甘宁边区。民国三十六年(1947)3月20日,他因“与延安私通”被国民党逮捕监禁。西安解放前两日,胡宗南部将其辗转移押四川巴中两河口,他乘乱逃往汉中。1950年春,任西北军政委员会文教委员会副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民盟西北总支部临时工作委员会委员。1951年加入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从1952年起,历任民革陕西省第一、二、三届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民革西北工作指导委员会委员兼副秘书长,民革中央第二、三、四届委员会委员,陕西省政府委员,西安市政府委员,省交通厅副厅长,省政协副主席,省人大第一、二、三届代表,全国人大第二、三届代表,全国政协第二届委员。
 
 
参见《蒲城县志》第727页
《蒲城县志》编纂委员会编
中国人事出版社
1993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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