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汪波 摄)
中华民国时期建筑,位于蒲城县城关镇东槐院巷9号。属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始建于道光六年,民国十六年(1927)曾重建或补建过。坐南朝北,二进院落,自北向南有门厅、前院厢房、客厅、后院厢房、上房、南北总长53.6米,东西宽10.66米,建筑面积约469.7平方米。砖木结构,其中砖雕、木雕、石雕堪称三绝,花窗格门制作精良,浮雕讲究,油漆古色古香,现存基本完好。砖雕主要体现在门厅两边墀头墙上,雕马、蟠桃、蝙蝠、瓶子、莲花等图案,内涵丰富。木雕主要分布于门厅挂落、抱厦、客厅门楣上,门厅木雕镂空,雕刻内容以植物图案为主,石雕主要是分布在门砧石、桂础石等上面。门砧石为高浮雕的蹲狮,整座院落既有明清的建筑风格,又有民国初期的文化创意,体现了古人高超的建筑艺术水平。它对研究清代—近现代关中错建筑的演变。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艺术价值。
参见《陕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丛书·渭南卷·蒲城文物》第43页
陕西省文物局编
陕西旅游出版社
2012年6月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