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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村遗址

      韦村遗址位于西头乡韦村西南300米处的洛河西岸二级台地上,1963年经陕西省文物管理委员会洛河考察组勘察,断定为仰韶文化类型,面积约2000平方米。1988年文物普查人员在此勘察,并采回红陶(有黑色条纹)、陶足等残片。  
 
 
参见《蒲城县志》卷二十三第一章
蒲城县志编纂委员会
中国人事出版社
1993年7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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