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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素节

 
图为:李素节画像
(图片来源:百度图片)
 
      李素节(648—690), 唐高宗第四子。警敏好学。高宗永徽元年(650),封为雍王,继任岐州刺史。武后垂拱二年(686),因被武则天憎恶,离开岐州,后为神州刺史。武则天数令:“素节既有旧病(实无病),不须入朝。”后历封鄱阳王、葛王、许王及申州、岳州、舒州刺史等。天授元年(690),被武则天诬为谋反,捕赴京都途中,自缢死。一说被缢死。

 

 《凤翔县志》第954页
陕西省凤翔县志编纂委员会
陕西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
1991年12月第1次印刷
《唐代长安词典》第270页
张永禄主编
陕西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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