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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自唐

刘自唐,生卒年不详,字尧村,凤翔县人。清康熙五年(1666)进士。清廉正直,关心百姓疾苦。

任云南禄丰县令时,因该县地处偏辟,地瘠民穷,刘自唐采取减轻徭役赋税、兴修水利、发展农业的措施,渐成富庶之乡。该地文化落后,每年应童子试者(考取秀才资格的应试者)只三四十人。刘自唐遂于四乡兴建义学,拿出自己俸金以资所需,亲为讲学,倾心发展教育,使应试者达四百多人。

康熙五十三年(1714)起,补文选司主事;雍正四年(1726),转湖南保靖府同知(知州助理)。当时,保靖属苗疆,自唐以恩惠和信誉使苗民敬服。后调永顺府为掌印同知,一下车,即入深谷密林,教化安慰苗民,民感其德。辞官归休时,当地苗民为其赠衣,并立碑以志不忘。 



参见《凤翔县志》第960页
陕西省凤翔县志编纂委员会
陕西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
1991年12月第1次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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