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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仓

     隋文帝开皇五年(585),民部尚书长孙平奏:“令民间每秋,家出粟麦一石以下,贫富要有差别,蓄于当社,委托该社选人管理,以备凶年,名叫‘义仓’。”文帝采纳了这项建议。五月,下诏全国郡、县均置“义仓”。


参见《凤翔文史资料选辑》第2辑第32—33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陕西省凤翔县委员会文史资料征集研究委员会
1985年11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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