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晁黑狗打盐局

食盐是人们一日不可缺少的生活用品。清政府为谋求专利,严禁百姓运盐,概由官府垄断售运,借以任意加价,增加收入。这是清政府主要财政收入之一,更是对全国人民大施剥削而最残酷的一项苛政。原来食盐之销售,官府定有“引地”。即某地所产之盐,只准在某一划定的区域销售,不得逾越引地界限,否则,即课以很重的罚款或处以一定的刑罚。关中地区以武功县为界,武功以东地区,统售山西之“潞盐”;武功以西各县,一律只准售花马池(甘肃盐池县)之“花盐”。而“花盐”要运到凤翔府所属各县,必须取道庆阳、灵台、麟游等县。山路崎岖,交通不便,只能用骡、驴驮运,或间有用人力担、背的,因而业此生涯者,皆是极贫的农民,借农闲的时光,运盐以觅取微利。自食盐“官督商办”(1902)后,西安设“督销局”,府设总局,凤翔八属的盐,统由候补直隶州李显臣(江苏人)包办,设总局于凤翔东关,李任委员。并于蔡家坡、虢镇等地、县设分局,严禁私自贩运买卖,只许百姓购食官盐。百姓自食用官盐后,盐价不断上涨,每斤食盐由原十六七文涨至60多文。而官盐局的卡丁、盐勇,更无理勒索“脚户”。 

晁黑狗(凤翔人),李猪娃(岐山人),王摇摇(岐山人)都是靠驮宫盐为生的贫苦脚户,因驮交的盐,往往在过秤上受到压秤在分量上交不足额数,回回短交。日积月累,愈短愈多,因无力偿还,官盐局遂将李猪娃赖以驮盐的“牲口”扣留抵欠,并且宰杀食用,曲直莫辨。士可忍,孰不可忍!

正在这时,麟游县天堂寺分卡,亦因勒索脚户不遂,竟扣留脚户牲畜达60余头之多。消息传来,群情愤激!晁黑狗、王摇摇、李猪娃等,新怨近恨,交织一起,遂振臂一呼,阳平镇、蔡家坡一带一向不满官盐加价的群众,不谋而应的有四五百人,沿途参加的又有200余人,共六七百人,由晁、李、王率领,浩浩荡荡,于光绪二十九年(1903)十月二十六日晚掌灯时分,到达凤翔东关,大声疾呼,揭露官盐局坑害穷苦农民的罪行。他们放火烧毁凤翔官盐总局,并延及织造局,杀了一名司事。官盐局委员李显臣因去西安,侥幸逃命。事出猝发,凤翔城内府、县的文武官员个个为之震惊,因不明真相,急封锁四门,龟缩不动;更不敢出城弹压。人声吼喊,火光烛天。

晁黑狗、李猪娃打完凤翔盐局后,复以雷霆之势,连夜席卷虢镇分局,于第二日拂晓又摧毁了蔡家坡分局。事后,陕甘总督升允,以“防范疏失”参撤凤翔府参将张明举,凤翔府知府傅世炜及凤翔、岐山两县知县与委员李显臣等职,并派西安右营游击刘琦、营务处尚荫,各率七八百入来凤翔善后弹压。另派徐德修代理凤翔知府,周丕绅代理凤翔知县,徐普代理岐山知县。他们到任后,以“纠众叛乱”的严重罪名,分兵在阳平镇、蔡家坡一带搜捕晁、李、王等人。除李逃亡外,晁黑狗、王摇摇皆被捕获,于当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同被害于凤翔西城外。光绪三十年(1904)冬天,李猪娃在甘肃庄浪县被捕,解回凤翔,光绪三十一年(1905)正月十六日被害于县衙门西偏之桑园。(今之公安局所在地)

晁、李、王三人以反抗苛政,掀起打击官办盐局的壮举,虽不幸身死,但影响所及,却使西府地区广大人民反满情绪,达到了高峰。为辛亥革命凤翔起义树立了先声。



参见王丕卿遗稿,文史组整理《晁黑狗打盐局》
《凤翔文史资料选辑》第1辑第22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陕西省凤翔县委员会文史资料征集研究委员会编
1984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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