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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振民与焦晓春

      1949年后,出身于凤翔移风社的秦腔演员贺振民(俗名昌娃),其艺术青春进入鼎盛时期。不少剧团争相对他发出聘演的邀请,借以扩大业务实力。当时刚成立的陇县剧团便是一例,不但聘了贺振民,还聘了当时已崭露头角的女演员焦晓春。 
      因贺振民和焦晓春同属须生行,又常在一起切磋技艺。一些年长的艺人便从中撮合,希图二人异日结为伉俪。许多同行都认为这是注定的事了,谁知他俩当时对此事还没有考虑,只知一个劲儿地在一起谈戏、练戏、演戏。后来,贺振民因故返归凤翔从艺,焦晓春才赶至凤翔,向贺倾述了萌生的恋情。遗憾的是,贺的舅父已为他在户县家乡订了婚,考虑到自己幼时因家境贫寒曾过继给舅父抚养的现实,念在孝敬老人的道义和情份上,贺振民毅然谢绝了焦晓春的一腔深情,面对此情,焦晓春只得以成人之美的善意返归兴平。从此,他们各自潜心钻研秦腔艺术,到60年代初,分别担任了凤翔和兴平剧团的业务团长。
 

参见《凤翔文史资料选辑》第9辑第161—162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陕西省凤翔县委员会文史资料征集研究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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