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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剑

      王剑(1954—),1954年2月出生,乾县大墙乡人。中共党员。经济师,任咸阳彩印包装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1970年人伍。期间,从事印刷制版工作,因接触化学药品身染重疾,定为“二等甲级残废”,于1982年退伍还乡。按优抚政策,被分配到乾县物资局工作。但是他不顾疾病折磨,甩掉“铁饭碗”,利用在部队学到的印刷技术,筹集资金,于1984年办起了乾县第二印刷厂。由于他狠抓企业管理和产品质量,不断扩大再生产,年产值由建厂初期的5万元增长到1994年的1200万元。1994年,他创办的企业共实现产值8000万元,创利税1200万元。同时,他奉献爱心,支持教育事业,扶贫帮困,各种捐资共298万元。他守法经营,拒印非法印制品。其事迹先后被《中国青年报》、《人民目报》、《陕西日报》、陕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做作了报道。对于王剑的辛勤劳动,党和政府给予较高的荣誉。1989年,他先后被省民政厅、省军区、国家民政部、解放军总政治部评为省、全国军地两用人才先进个人;1992年被中共陕西省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授予陕西省劳动模范;1995年5月,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劳动模范;1998年当选为陕西省第九届人大代表。
 
 
参见《乾县辞典》第331页
乾县地方志办公室
薛光炜主编
陕西人民出版社
2007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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