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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公园楹联碑

      残碑在县政府院内,为民国十九年(1930)县长杨韶为新落成之中山公园大门所题。石灰岩质。高约1.50米,宽0.33米,厚0.14米。联曰:“留得园林千载在,任凭父老四时游。”楷书。字遒劲,工稳,落款为“杨韶题”。
 
 
参见《乾县志》第744-768页
《乾县县志》编纂委员会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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