座落于佳县白云观四门与正殿之间,坐南向北。创建于明万历三十三年(1605),清雍正、乾隆、同治年间均有重修,已变更原制。
戏台为卷洞式台基砖木建筑。台基高2.75米,由三个并列石砌卷涧筑成(南北走向)。中卷洞为四门,系至正殿的通道,两侧卷洞为库房。台面通宽11.85米,台口宽7.5米,表演区深5.2米,后台深2.05米。戏台有前檐柱4根,中柱4根,后墙住4根,分台面为3间。单檐歇山顶,琉璃筒瓦覆盖,用虎纹瓦当。脊上有龙形兽吻,四角梁头均有龙形头套,各悬风铃一个。檐柱上有大额枋、平板枋、撩檐枋和栏额枋。下置飞龙木雕雀替。大额枋上有无昂一踩斗拱9朵,上有龙形卷头。枋上有花木与图案彩绘。戏台中有木扇屏风,分前后场,上下场门上部分别书有“金声”“玉振”。木屏风正中下方有四幅山水画屏,上部有楷体“韵叶钧天”四字。屏风各部均有故事人物、花草及图案彩绘与木雕。戏台台口比正殿前观戏场高约1米。
参见《
中国戏曲志·陕西 卷》第588页
中国戏曲志编辑委员会编
中国ISBN中心出版
2000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