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1947年10月10日)
一、本军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实行多年,其内容各地各军略有出入。现在统一规定,重新颁布。望即以此为准,深入教育,严格执行。至于其他应当注意事项,各地各军最高首长,可根据具体情况,规定若干项目,以命令施行之。
二、三大纪律如下:
(1)一切行动听指挥;(2)不拿群众一针一线;(3)一切缴获要归公。
三、八项注意如下:
(1)说话和气;(2)买卖公平;(3)借东西要还;(4)损坏东西要赔;(5)不打人骂人;(6)不损坏庄稼;(7)不调戏妇女;(8)不虐待俘虏。
参见《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二十四册第426页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档案馆编
中央文献出版社
2011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