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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汉民

      张汉民(?—1935),中共党员,历任杨虎城部营长、团长、旅长、中共陕西省第四军支部书记、中共中央军委陕甘特派员等职。民国二十二年(1933)春,在杨虎城部任警卫团团长,驻防沔县,多次帮助红军转移物资、护送人员、提供情报;给川陕游击队和红军29军所属游击队送枪支弹药、军用地图、药品等。民国二十三年(1934)元月中旬,红军29军第4游击队在元墩中王化治民团伏击后,张汉民率部队救出被俘游击队人员,并处决王化治等。他在所属部队积极发展壮大党的组织,使大部分连队成立了党支部,所属部队被誉为“共产党的干部仓库”。民国二十四年(1935)他派人去上海、西安为红军25军购通讯设备和药品等。是年5月,张汉民在柞水“九间房事件”中被红军25军错杀,中共第七次代表大会时追认他为革命烈士。 
 
 
 参见《陕西省地方志丛书·勉县志》第605页
《勉县志》编纂委员会主编
地震出版社
1989年11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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