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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唯诚

陈唯诚(1918—1966),原名遐龄,凤翔县郭店乡三岔堡村人。肄业于山西大学。

他在中学读书时,刻苦学习革命理论,追求真理。1937年“七·七”事变后,由西安回到凤翔原籍,组织同学参加抗日救亡宣传队,担任队长。筹资印刷各种宣传材料,并到柳林、彪角等镇给群众讲演,教唱革命歌曲,进行抗日救亡活动。并经常资助地下革命工作,使自己家在宝鸡的商号资金日渐短绌,营业受到影响,但唯诚以爱国为夙愿,毫不介意。

1938年初,西安高中迁校陕南洋县。陈唯诚为了坚持抗日爱国运动,和许多进步学生一起,与反动势力进行了尖锐激烈的斗争,维护了西安高中学生的救国活动。1939年9月,三原中学分校将与兴国中学合并,教育当局举行了一次所谓“甄别考试”,企图排斥进步学生,遂引起学潮。陈唯诚作为学生代表,与反动势力说理斗争。反动头目上告于陕西省教育厅,厅长王捷三即令警察局将陈唯诚、韩启文、华新诚等以“民先”分子、“煽动学潮”的罪名逮捕,送西北劳动营管训半年,受尽折磨。他始终坚持正义,毫不动摇。

1943年,为了发动抗日救亡和民主运动,进行革命宣传,陈唯诚在西安、咸阳、兴平、礼泉、乾县、凤翔、宝鸡一带联系张锋伯、左嘉猷、张效儒、张威等数十名进步人士和同学,在西安南院门创办了“西安智生书店”和“西安文化周报社”。除发行进步书刊和出版周报外,他还与同志们一起为鲁迅先生发起筹办追悼会等活动,与李敷仁、王维祺办了《民主》杂志,宣传民主、抗日等进步思想,被当局注意,书店、报社遭查封。陈唯诚遭缉捕,幸未遇难。

1945年2月,陈唯诚经王维祺介绍加入中国民主同盟,常受国民党特务的监视、跟踪;1947年暂转宝鸡,在建华中学任教;1946年在凤翔县参议会议员选举中,凤翔县长压制民意,陈唯诚为主持正义,以“阜东”笔名在西安《工商》《秦风日报》撰文揭露其反动恶迹,并向法院提出控告,营救受害者。当局以共产党嫌疑逮捕他,他又潜往西安暂避。

1949年8月,宝鸡解放后,陈唯诚由建华中学调至民盟西北总支部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他担任民盟西北总支部宣传委员会主任干事兼民盟西安市委员会副秘书长、政协西安市委员会委员、西安市碑林区人民代表和人民委员会委员等职,谦虚谨慎,忠实热忱。“文化大革命”中,面对迫害,从不示弱。他对党的事业坚贞不渝,充满信心。有人要他写对历史学家吴晗的批判文章和对革命领导人的所谓揭发材料,都被他严词拒绝。因此,陈唯诚被“造反派”打成反革命,身心受到严重摧残。1966年8月9日,他给子女留下遗言——“还是要永远走社会主义共产主义道路”、“伟大的中国共产党万岁”后逝世,时年48岁。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于1979年6月6日省级统战系统召开落实政策大会,陈唯诚冤案得到平反昭雪。



参见《凤翔县志》第974~975页
陕西省凤翔县志编纂委员会
陕西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
1991年12月第1次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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