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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 晟

      郝晟,生卒不详,字景阳,山东历城人。原为汉中府推官,明弘治五年(1492),代理城固县知县。 
      五门堰斗山石渠经蒲庸领导开凿,灌溉大为改善。但因石渠深、宽、长有限,且经一百多年,渠坎坍塌严重,堰水经石渠弥漫归河,下游流量小,以致斗山以下灌区的水田稍遇干旱便无法插秧,每年灌区群众都为这件事告状,请求整修石渠。
      郝晟主持县事后,群众即向他反映此事。他到堰视察,提出治理方案,并向汉中知府报告。在上司支持下,郝晟召集灌区群众,告以疏导石渠的方法。下令征集民夫100多人、工匠100多人,并征集大量薪柴。他仍用“火烧水淬”的方法,待石爆裂,督促工匠用力锤凿。遇到坚硬的石头,一烧再烧,反复进行,直至凿通。历时月余,渠工告成,渠深两丈多、宽四丈,并修建延伸五门堰渠系六、七里。
      五门堰斗山石渠(峡),经蒲庸首开,郝晟重开,加宽加深,流量增加,保证斗山下灌溉面积,“渠水荡荡于田亩,高下无不沾足,而所谓五万亩者,无遗利矣。”

 
参见《陕西省地方志丛书·城固县志》第790页
城固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1994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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