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及以前多草房,瓦房亦为土木结构,间有砖木结构。房屋低矮、狭窄、潮湿,卫生条件差。建房先看“风水”,房舍长、宽、高,尾数都不离“八字”:宽度九尺八、一丈零八、一丈一尺八;进深有四八尺、六八尺、上下八;高一丈五尺八、一丈六尺八、一文七尺八。
1949年后,乡村居住条件逐步改善,草房几乎绝迹,多为砖木结构的瓦房,且喜独院。1980年后盖楼房逐步兴起,其设计都注意到采光、卫生、安全。城区大多数干部职工住进单位家属楼,有的居民住进商品楼。城乡房舍多数宽敞明亮,讲究卫生。
参见《城固县志》第756—757页
城固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1994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