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形体禁忌
忌老来胖,“有钱难买老来瘦”,老年人形体瘦少疾病,显精神。
忌说人瘦。人过于瘦也不好,不是有病,就显“穷气”。如有人说“您又瘦了”,听者会犯嘀咕:“是吗?身体是不是出什么毛病了?”
俗以为,眉毛浓密粗长者长寿。忌拔寿眉。
眼下有黑痣,叫“滴泪眼”,据说,夫妻互克,左主男,右主女。
“明瘊子暗眼。”面部长瘊子主贵。长在头上,主发富;长在手上,则主贫贱。俗语云:“头上瘊,盖高楼;手上瘊,敲狗头。”
二、发须禁忌
胎发宜忌。过满月前一两天,将新生儿的脑后胎发剃去,包在红布内,缀在小儿枕头上,以避灾疾。孔子曰:“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
小男孩头发长了,在脑后留一撮,不剃,叫“拽命毛”,梳小辫,直到十二岁才剪掉。保佑孩子健康成长、长命百岁。
父母亡故,百日内不理发、不刮脸,称“下头”,为已故亲人“免罪”。发须受之于父母,以尽孝敬之心,寄哀悼之情。
忌外甥在舅家剃头。要剃,到别姓家里剃。
三、体液禁忌
口水中含有元气,须珍惜,不可随便唾弃。“活”字即由“舌”和“氵”组成,可见唾液的重要。人在健康时,口液充盈;反之,则唇干口燥。随便吐弃唾液,损伤元气,损耗精神,是为大忌。只有遇到不顺心的人或事,或触犯某些禁忌,才“呸呸呸”连唾三口破解。
严禁当面唾人。唾人是对他人的严重侮辱,必遭记恨。
忌失血。血气与人的精神魂魄密切相关。“惜血”是人之常情,“失血”是禁忌。如果一个人失了血,脸色苍白晦暗,是不祥的兆头,要尽快调治,加强营养,用鸡肉鸡汤,滋补身子,讨个“吉利”。
人们常称辛苦为“血汗”,汗液中也包含人的精神、元气,当予珍惜。出汗过多,使人元气亏损。尤其夜间“盗汗”,更当警觉。
四、器官禁忌
脸面代表一个人的尊严,为人讲究“有头有脸”。俗语云“骂人不揭短,打人不打脸”。打闹时,切忌打人的头和脸。
有说法,女人颧骨高,克夫相,恐夫妻不到头。
五、性别禁忌
男女有别。旧社会,男尊女卑,天经地义,生活中方方面面,妇女受到歧视。为女人制定的清规戒律特别多,举要如下:
旧时,女人一般没有大名,仅有小名。上学也重男轻女,先紧着男孩子,至今仍有残余。
南北朝·颜之推《颜氏家训·风操》云:“凡言姑姊妹之女,已嫁,则以夫氏称之。”这种习俗一直延续至今。当地“文化大革命”前,女儿出嫁后,娘家人多以夫家姓氏称“张家(jie)”“李家”,而不叫她的名字。
女人坐时,忌讳“踞箕”,像簸箕一样双腿朝前叉开,也忌讳跷二郎腿,看上去不雅,甚至会被怀疑作风是否正派。
女人忌坐炉台、碾台、磨台。因为炉台上供奉着灶君,室外碾、磨主神为青龙、白虎。
女人不进庙宇,不进油坊、炭窑,因为在这些地方,男性的劳作者往往只穿半裤。
房门外如用盐、碱,要放在家具内,忌讳女人隔着门用手拿。有说,将来生孩子要“横生”(手先出来)。
席面上,女人与男人也分席而坐,即使夫妻也不例外。
女人走路也有限制:要低头碎步,目不斜视。若挺胸抬头,大步流星,会被认为不精明、不正经。
有人还介意“女上男下”。如,妇女住在楼上,男人住在楼下;甚至女人站在楼上,男人在楼下,也要示意女人避开,唯恐不吉。
家庭生活、生产劳作中,男女也分工明确。
家庭内,男主外,女主内。男人不做家务,女人不主家政。如果女人主持家政,被视为男人的耻辱,被人瞧不起,斥之曰“老婆蛋”。俗语有云:“老婆当家驴耕地,发了也毬腥气。”
男人有男人干的活,女人有女人干的活。女干男活是犯忌的。有些男人从事的活动,不让女人参与,甚至对女人保密,甚至新媳妇也不能到饭桌上吃饭,要背转吃。
男人说话时,尤其与外人谈话时,老婆、女子不插嘴。
闲游闲逛、爱串门子的妇女,会遭人议论,指责“不正经”。
除了对女性普遍禁忌外,不同角色的女性又各有禁忌。如:
留头发女子不散发筷子、搬吃饭桌子,也不敬酒、饭后擦桌子。
留头发女子、寡妇老婆不能看娶媳妇子和聘女子,不能进新房,怕动了春意。
家传技艺绝活,如医道、油画匠、江湖技艺等,“传内不传外”,只传儿子、儿媳,不传女儿,因为“女出外向”,女儿是外人。
女儿无缘继承家产,即使没有兄弟也不能。俗有“女儿忌得绝门产”的禁制。
女儿要往远处找对象,忌讳望见娘家的烟囱。否则,要败娘家。俗语有云“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
嫁出去的女儿不给娘家敬酒、磕头。
嫁出去的女儿回娘家,不掏炉坑,不能在娘家与丈夫同房。不在娘家过年。
不论已婚未婚,女人不打冥纸钱,不上坟。
女人不捉麻雀,说要腌臭菜。
女人、小孩忌看杀生(杀猪、杀羊等),否则要起“残痧”(脸上小褐斑)。
这类禁忌逐渐延伸到用物、用具方面。
老婆给男人做鞋,不用红布、花布打衬,怕男人“贪花作乐”。
忌讳女人从扁担、锄头、犁、耙等农具上跨过,也忌讳从匠人的家具,如木匠的锛子、推刨、三尺上踩过或跨过。
忌讳男人从晾晒着的女人衣裤下经过。妇女衣裤要晒晾在偏僻处,不可晾晒在路过地方。
忌讳女人坐在打谷场的碌碡上,忌讳从杈、耙、连枷上跨过。扬场时,女人在场面上,会“不来风”。
对妇女的性歧视和性压迫,逐渐泛化为社会伦理道德问题。
社会上,男女之间发生矛盾纠纷时,男人不可与女人理论、较劲。“男不和女斗,鸡不和狗斗”,其实质是大男子主义的表现,是男子怕失去权威和尊严。
男人可以二婚,女人再嫁叫“后走”,要受家庭、子女以及社会多方面约束和谴责。
女人失节,更是莫大的耻辱。
参见《府谷文库》(未出版)民俗风物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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