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十四年(1925),古历腊月间,在山西太原中学和汾阳的铭义中学,以及本省榆林中学、绥德第四师范学校等外地求学的府谷籍的时称“旅外学生”,放寒假后都陆续回到了县城。这时恰遇国民党府谷县县长贺弼卸任,在给新任县长移交手续之际,县城百姓对贺弼的离任议论纷纷。同学们仔细打听后,才了解了舆论哗然的原因。
贺弼,字少亮,湖南安化人,清代举人,曾在贵州出任过试用同知。民国十四年二月,就任民国政府府谷县县长时,将其孙子带在身边,以便于在官场中历练。又因本人年老多病,精神不支无力视事,所以在任职期间,将一切政务、民事等事宜,交由其孙代办施行。而其孙一来年少性傲,没什么社会经验,二来贪婪金钱,想借机搜刮民财。因此,民间如有诉讼,不管有理无理,只要送上银钱,就能打赢官司。对各种巧立名目的摊派,若不能限期交纳,轻则催逼拷打,重则坐牢或枷锁在县衙大堂前示众。凡此鱼肉乡里的种种行径,百姓平日敢怒不敢言,现在听说贺弼将要满载还乡,所以一时怨言四起,满城讨声。
在外地接受了新文化、新思想的同学们,听了其孙的件件恶行后,人人义愤填膺,群情激昂。当即由黄守斌、苏一苇、李来宾召集了张子栋、牛兆滚、孙锺慧、孙计一、苏家许、郝旸、郝俊、刘世英、郝志巍等人,共同商讨了如何为家乡父老出一口气,与贪官算账的事。在充分酝酿后,同学们一致表示,决不能把贺弼轻易放走,一定要义不容辞地把人民的血汗钱归还给人民,并推举了苏一苇、李来宾、张子栋、黄守斌四人为代表。会后大家分头搜集、整理了贺弼及其孙贪赃枉法胡作非为的材料,思想上做了与其争斗的充分准备。
贺弼卸任后,住在县城内城隍庙西院的禅堂(禅,佛教名词。从事参禅等佛事活动的房屋)内。古历腊月十三日上午,十多名“旅外学生”聚齐,将贺弼的住处团团围住,黄守斌等四名代表直闯人内,当面提出要清算他任期内的摊派款项及其他收人、支出账目。这时的贺弼先是一味吱吱呜呜、搪塞,后来干脆铁青着脸一言不发。代表们据理列举了从百姓中了解到的有关强征捐税、索要受贿、搜刮民财的种种事实,声言要将其祸害民众的卑劣行径公之于全县,算不清账目,决不罢休。
这时只有县财政局长刘渭堂闻讯赶来,出面调解,劝说同学们先回去,不论什么事情慢慢商量。代表们也感到一时不可能解决问题,于是出屋向等候在外的同学们说明了情况,征求大家的意见。学生们经商量一致认为,虽然眼下不能解决,但也不能拖延不决,更要防止贺弼夜间逃走。最后商定,全体同学集中蜗居在禅院大门外的鼓楼洞内,24小时不离贺的住地,日夜轮流吃饭,轮流休息,轮流监视,并天天催促,毫不松懈。就这样在天寒地冻、夜间冷风侵袭中,同学们整整守候了七天七夜。刘渭堂为双方来往传话、协商,直至腊月二十日,贺弼在内外无助、万般无奈的情况下,答应退出赃款1200元(银元)。因一时手中没有现钱,就由刘渭堂出据做保,并承诺过年后由刘一次交清。经一再讨论、协商,大家这才同意了结。随即家在乡下的同学也就回家过春节去了。
第二年春节过后,同学们先后来到县城,这时刘渭堂也将贺弼退出的赃款如数送来(是否真的是贺弼退出的钱就无法得知了)。同学们拿到钱后商定,将这笔钱送给县城“第一高级小学”(即南门高小),建一个图书馆,为家乡父老兄弟做一件好事。但一来“一高”当时还未开学,学校没人,同学们马上要开学提前返校,没时间等待;二来一些同学觉得既要建立一个图书馆,1200块大洋恐怕还有些不足,建议不如先放债生息,等积攒得差不多再送给“一高”。最后大家都同意这一建议,便把钱交给了认为是妥当人的李来宾父亲李二经管生息。此后两三年里,同学们今年你回来了,明年他又不在,很难聚齐,所以也很少有人过问钱的生息情况。直到民国十七年(1928),部分同学在外地中学毕业后未能继续升学,回来在县上找了工作,才把李二经管的款要出来,但三年来的利息却没着落。又因种种原因,未能将款交给“一高”。
鉴于此次教训,大家商议由同学们自己经管,于是共同推举黄守斌、苏一苇经管600元,李来宾和张子栋经管600元。后来据黄守斌回忆,他和苏一苇所经管的600元,实际上由苏一人掌管着,他只应了个名。这几人所经管的钱款,都说贷给了乡外绅士,岂料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的动荡,同学们多数远走他乡,各奔前程,而留在县上工作的少数几个则疏于过问。这些钱虽然在1941年筹备成立府谷中学时,由校长高伟出面催要过,但均因经管本人不在,只好不了了之,以后便再也没有下文了。
十多位同学,不畏寒冬,不避艰辛,经过七日七夜的争斗,所得到的款项,不仅没能给“一高”建立起图书馆,就连一本书也没给学校买,原先的初衷化为泡影,实在是一件憾事。
参见《府谷文库》(未出版)
府谷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