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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书》——麟州
麟州新秦郡,下都督府,开元十二年析胜州之连谷银地置,十四年废,天宝元年复置。
土贡:青他鹿角。
户二千四百二十八,口万九百三。
县三:新秦,中,开元二年置。七年又置铁麟县。十四年州废,皆省。天宝元年复置新秦。
连谷,中下,贞观八年以隋连谷戍置。
银城,中下,贞观二年置。四年隶银州,八年隶胜州。
——〔宋〕欧阳修《新唐书》卷三十七《地理志》
参见《杨家将研究·历史卷》第720页
蔡向升、杜雪梅主编
人民出版社
2007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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