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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忆黄陵的土地改革

刘杰诚(1)
      我爱雄伟葱茏的桥山,我爱绿波浩淼的沮河,我更爱纯朴善良、勤劳勇敢的黄陵人民。
      每当春暖花开、清明佳节前后,我都想到黄陵来看看,祭拜我们伟大的人文初祖,来看看黄陵的山川变化,来看望可爱的父老乡亲!黄陵县是我的第二故乡!每一次到这里,我都有无限的遐思,无穷的情愫,永远说不完的故事。
      毛泽东改造中国,首先是推翻压在中国人民头上的三座大山,解放全国人民,建立人民政权。黄陵县的土地改革,就是在这时进行的。1949年8月,我在黄龙分区干部学校任团委副书记,上级要抽调干部搞土改,我报名参加,经组织批准,集中学习政策。黄龙干校有数十人,由副校长杨峰同志带队,到黄陵县集中。当时,黄陵县解放不久,县城在半山上,沿山坡而上,尽是石板路,街道两边只有十几家商店,都是百货、饭馆之类的小商铺。黄帝庙里,一片荒凉,蒿草长得有一人多高。在蒿草丛中,我们见了省上的老领导时逸之同志。他是南方人,当过陕西省的副省长,用南方口音感慨地说:“蒋介石这个王八蛋,卖国求荣,把中国人民害苦了,连我们的老祖宗轩辕黄帝也不得安生!你们看,这黄帝庙里的蒿草比人还高!”
      土改干部在县上开了动员会后,就分赴各地开展工作。我们先被分在北谷区(后划归洛川县管),工作队长是杨峰,副队长是黄陵县委宣传部长贾光建,工作队员约50人。工作抓得很紧,分为发动群众,宣传政策;划分成分,分配土地;剿匪反霸,斗争恶霸地主;建设领导班子,搞好生产等几个阶段。土改工作受到当地群众的热烈拥护,巩固了乡村政权,安定了社会秩序,促进了生产大发展。
      毛泽东十分重视土改政策。他说:“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各级领导同志务必充分注意,万万不可粗心大意。”我们在黄陵县先后搞了三期土改,每一期约3个月。在此期间,毛泽东对于如何正确对待富农的问题,就做过多次认真地研究。我记得第一期土改时,政策规定:连续三年,每年的剥削量在25%以上的农民要划为富农;富农的多余土地要分配给贫雇农。工作队到北谷镇后,贫雇农很快发动起来了,但是有一些富农很紧张,中农也不安心。有一家姓王的老太太,因家里缺乏劳力,雇人劳动,怕的藏在囤里,不敢见人。我们去给她解释,说她家靠劳动生活,虽有雇工,但对雇工还好,没有劣迹,不要害怕。但是王老太太还是放心不下,不愿出门见人。一些中农,听说要分富农的多余土地,也不敢放手发家致富,嘴上说是拥护党的政策,实际上是在等待观望。我们工作队的干部,在私下里议论:这种政策,实际上对于发展生产不利。
      黄陵县土改时,西安、铜川尚未解放,形势不很安定。一方面是国民党胡宗南的大军,从延安败退后驻在铜川、合阳、韩城一线,虎视眈眈,扬言要反攻延安,消灭共产党和解放军;另一方面,黄陵县当地的一些国民党残余势力和土匪、恶霸勾结,制造谣言,杀人放火,抢劫掳掠,扰乱社会治安,破坏土地改革,梦想配合国民党胡宗南军队复辟变天。我记得1949年冬天,上级动员武装保卫土改,说黄龙山上下来一股土匪,要血洗土改工作队。土匪头子就是范家塬村的符来祥,还勾结田庄的葛老五,准备造反。县上给每个土改工作队的干部发了1支七九步枪,5发子弹,2颗手榴弹,要我们组织贫雇农日夜值班,流动放哨,防止土匪袭击,保卫土地改革。可以说,黄陵县的第一期土地改革,是在紧张、激烈的斗争中进行的。实际上是在为新解放区搞试点,放手发动群众,壮大人民力量,巩固老革命根据地,支援解放战争,为解放全国、建立新中国做准备。
      黄陵县第二期土改时,我在北谷区南谷村任工作组长。第三期土改,我在田庄乡安沟村任工作组长。每期土改前,都要组织干部认真学习土改政策,强调依靠贫下中农,团结中农,发展生产;强调检验土改工作的成败,首先要看是否有利于生产,发展了生产。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当时,我们虽然不知道毛泽东与斯大林在莫斯科会谈的情况,但是,从土改政策的演变上,特别是对待富农政策的演变上,感到了历史的进步。
      1950年春天,黄陵县在田庄镇召开了批斗恶霸地主葛老五、动员春耕生产大会,有近万人参加。大会由黄陵县县长刘克荣主持,许多贫下中农控诉了恶霸地主的罪恶,表示要跟着毛主席,翻身求解放,搞好生产,支援解放军,解放全中国。会后,在全县掀起了轰轰烈烈的参军、支前、生产高潮!
      1953年至1954年间,我任黄陵县团县委书记时,再一次感受到毛泽东对于农村问题的重视,对于农民富裕的关心。1953年3月26日,《人民日报》发表了《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6月间,中共黄陵县委决定由我带队到田庄乡北咀头村试办黄陵县第一个农业生产合作社。我们几个同志,首先学习中央《决议》和有关政策。其中毛泽东的一段批语,至今令人难忘:
      中央估计了它们的两方面的性质,即私有的性质和合作的性质。初级互助组的组员,他们的生产资料是完全私有的,但带了共同劳动的性质,这就是社会主义的萌芽。长年互助组则使这种萌芽进一步生长了。农业生产合作社就其建立在私有财产的基础上,农民有土地私有权和其他生产资料的私有权,农民得按入股的土地分配一定的收获量,并得按入股的工具以及牲畜取得合理的代价这些条件来说,它保存着私有的性质。就其在农民以土地入股后得以统一使用土地,合理使用工具,共同劳动,实行计工取酬,按劳分配,并有某些公共的财产,这些条件来说,它就比常年互助组具有更多的社会主义的因素。
      根据毛泽东的指示和党中央的《决议》,在中共黄陵县委的直接领导下,我们在北咀头村深入发动群众,宣传党的政策,认真教育农民,根据自愿、互利、严格核算、民主管理、有利于发展生产的原则,实行互助合作,解决了许多个体单干农民无法解决的困难,进行土地、劳力、农具的评分、登记,选举领导班子,建立了黄陵县第一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后来,县委又推广北咀头村的建社经验,在老虎尾巴等地,相继建立了一些农业生产合作社。由于当时特别强调自愿、互利、民主管理、严格核算等原则,那些农业生产合作社办得比较成功,得到了农民的拥护,促进了生产的发展。
 
注释
(1)刘杰诚:1933年8月生,中共陕西省委党史研究室研究员。主编《革命英烈》刊47期,丛书13部,多被评为优秀书刊并获奖。主要著作有《毛泽东与斯大林》(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出版)、十二集电视连续剧《刘志丹和谢子长》(任编剧组长,中央电视台等单位摄)获“五个一工程”奖、《毛泽东与斯大林会晤纪实》(中共中央党史出版社出版)、《刘志丹少先队》(中国少年儿童出版社)。撰写有《爱国名将杨虎城》、《人民教育家李敷仁》等80多篇文章,先后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报刊发表,多次被评为优秀成果奖。另创作有《上山记》《军民纺线线》等歌剧、秦腔、舞剧等剧本11部。事迹被收入《中国当代艺术界名人录》《中华人物辞海》。
 

参见《黄陵人民革命斗争史资料》
中共黄陵县委党史研究室编
199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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