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石
三原县治,始于前秦苻坚于东晋升平元年(357年)在嵯峨山北今洪水乡一带置三原护军。北魏永安元年(528年)于杨社村一带置三原县。北魏孝武帝永熙二年徙西阳镇与五泉村一带。唐时,改为池阳、华池,后又改为三原。元至元二十四年(1287年)迁至龙桥镇,即今之县城。
本县县衙、县令,元以前资料匮乏。明代以来,县衙知县一员,多为正七品,个别六品,由举人、进士充任(亦有少数副贡、监生),掌管全县政令;县丞一员,掌管粮司、征税;主簿一员,掌管户籍、巡捕;典史一员,掌管缉盗、盘诘、监察、狱囚;税课大使一员,掌管商税;教育、训导,掌管教育、选举;驿丞一员,掌管邮传。另有阴阳训术、医学训科、僧会司、道会司、急递等。
省驻县之机构:关内道(即按察分司)布政分司。
清代县署机构,多沿明制。
光绪初年,裁主簿署并于丞署内。其编制为:
知县衙门:门子2名,皂隶仵作16名,马快8名,民壮24名,看监禁子8名、轿、伞、扇夫7名,库子4名,斗级4名,钟鼓夫5名,永丰仓斗级2名,敬禄仓斗级2名,铺氏兵33名(后裁至23名)。急递总铺(在县城南门内)兵23名,分驻县城总铺、孙村、曹师、临泉、杨杜、西阳。
县丞衙门:门子1名,皂隶4名,马夫1名。
典史衙门:门子1名,皂隶4名,马夫1名。
教育训导衙门:斋夫3名,膳夫2名,门斗3名,廪生20名。
省驻县之机构尚有督学署,在北大街晤关内道行署。另有分防外委把总署、清中叶初设时马兵4名,守兵27名,向从富平都司营管辖,后都司移驻耀州,到光绪初年马兵如旧,守兵裁至20名。
中华民国成立后,废府、州、厅,实行省、道、县。民初县署之机构沿用清制。后增设承审,秉承知事的意旨,从事民刑案件的侦讯、审理;教育局主管教育文化事业。
护法军兴以后,三原成为陕西靖国军司令部所在,直接受孙中山的广东革命政府领导,时有“南有广州,北有三原”之誉。民国七年(1918年)至民国十年(1921年)底前后,陕西靖国军总司令于右任驻陕西(渭北)军政于三原,县署设内务、财政、实业等科和教育局,并创设渭北水利委员会,统管三原和靖国军区域内的水利事业。民国十六年(1927年)于右任任国民军联军驻陕总司令时,县署改称县政府,知事改称县长。县政府设县长、秘书、承审各一人。另设四科,一科管民政,二科管财政,三科管教育,四科管司法。后又增设警察所,卫队营、禁烟局、财政局(地方)、均垦局、杂税局(地方)、厘金局以及支应局(负责过路行军部队的粮草供应)。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县政府设秘书室,民政科、财政局、建设局、教育局。1932年,陕西省建设厅在金省38个县各设检定员一人,负责办理各该县度量衡之划一,委二等检定员一人驻三原(第二区)兼督富平、耀县、高陵等县工作。1933年4月,陕西省建设厅令裁各县建设局,改设建设助理员;1936年7月,设立司法处,审判官2人职司民、刑事审判工作;1939年7月,设赋税经征处,负责征收房捐;1940年3月,成立三原地方法院,设院长1人,推事2人,书记官长1人,其检察处设首席检察官1人,检察官2人,公证处设公证人,由推事兼任,看守所设所长1人,以上均由陕西省高等法院上据司法行政部委派;1940年10月,设三原警察局,官佐6人,长警49人,枪53支;1941年7月,成立三原县田赋粮食管理处;1943年成立社会科;同年6月,成立三原土地登记处,后改为地政科。
民国时期的县政权机构,在靖国军时期(1918—1921年)和第一次国共合作时期,即于右任主陕军政时期(1926—1927)为群众做了不少好事。诸如改革弊制,减轻群众负担,筹赈救灾,创建多所中小学,转划引泾水利工程等。后来,在国民政府监察院长于右任倡导下,三原县于1931年在东关觉化庵等寺院的废墟上创建了三原县公共体育场;与有关县一起组织民工以工代赈修成了泾惠渠;县政府还于1934年购买了英华医院,在此基础上办起了三原县医院。
解放战争时期,1948年将县保安警察大队改编为自卫团,县长石仲伟兼任团长,董凤文任斟团长。编两个大队,计500多人。分驻县城及陵前、马额、柏社、嵯峨四乡。除此,各乡镇亦有自卫队,乡镇长任自卫队长,其主要任务是治安、催征,对辖区人民进行监视。是年春,耀县解放后,国民党耀县行署专员杜德霖、保安耐司令毕梅轩率部属退逃三原,采取了一系列强化措施,以苟延残喘。提出推行“新三区计划”,成立了政治工作大队,委专署科长程鹏为队长,县党部书记长韦宗运为副队长,加强反共宣传,配合“反共”军事行动。
1949年4月,胡宗南虽知大势已去,但又不甘心轻易放弃三原,于是派他的参谋长赵龙文率渭北清乡督导团来到三原,宣布实行移村并堡,整编地方武装,填堵多余水井,建立盘查哨、嘹望哨、巡逻哨和情报、通讯、联络网,彻底清查共产党和涉嫌人士。该清乡团会同县政人员组成三个组,分赴西阳、大程、长孙三个乡进行督导,当夜被游击队的枪声吓得失魂落魄,次日就逃回县城。是年5月,国民党三原驻军陆续退走,只留下地方党政机关。13日牲德霖、毕梅轩约县长石仲伟一起撤逃。石以尚需整顿部属为由,未与同行。是日晚9时,石仲伟带警察局长高延鼎、自卫团副团长董风文、龙桥镇长张国威及部属500多人弃城逃走,至此,民国时期的县政府告终。
参见《三原文史资料》第9辑第42—47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
陕西省三原县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编
1992年12月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