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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族及伊斯兰教在三原

买子奇

元代初期,三原就驻扎了“农民牧养”“西域亲军”的“回回军”(色目人),到明、清之际,咸阳、三原、渭北关中就形成了回回民族的聚居地区,明张瀚《松窗梦语·西游记》说:“自华(华山)以北,投清凉寺,一望黄沙,无寸草人烟,仅有小村,皆回回种类。”《明清进士题名录》载有:“马文梦、三原人,回族,清道光年间人,官刺授文林郎使部拣选。”元、明、清时回族人民同各族人民在这块祖国的土地上,共同经历着悲欢离合的历史演变。

一、元、明、清回族在三原的演变概况

三原地处关中要道,历史上曾是以药材、布匹为主的商业集散地;是渭北经济、政治、文化较为发达的中心县城。根据史料记载,回族对于三原地区的繁荣发展是有一定贡献的。《明史:撒马儿罕传》云:“元时回回遍天下。”蒙古人的远征,开拓了空前辽阔的版图。当时,“回回军”是“西域亲军”中强有力的一支。在征服中国的各个战役中,他们都从随战争而进驻各地,待到平灭南宋之后,又将他们编为“探马赤军”,执行着“上马则备战斗,下马则屯聚牧养”(《元史》九八)的战斗任务。后来战争平息,元代统治者把他们所信任的“回回军”安放在各地,以巩固蒙元政权。

由元到明的几百年里,回回已成为一个民族共同体。明代初期,全国社会稳定,经济得到恢复发展,散居各地回回民族的经济也有了相应的变化。那时,东从临潼、华县,西到凤翔、宝鸡,各地都分布有回民村。西安回史专家马士平老师在《谈谈清末陕西回民大起义的必然性》一文中说:“关中地区,在宋、金、元长期往复战争以后,八百里秦川土地荒芜的很多。元代初期,大量回族军民被安置在这里进行农垦,与当地汉民杂居。经过回汉农民长期的辛勤耕耘,泾、渭、洛河两岸的农业,得到了大的发展,其中回民的贡献也是相当大的。他们把大荔沙苑一带的涉荒地,经营成草木繁茂、绿荫遮天的农牧区。他们也早巳重视田间施肥,使用牛羊粪、坑灰(草木灰),使农业不断得到丰收。直到清代的中后期……一当时,不仅以西安为中心的泾、渭两地区,包括长安、咸阳、泾阳、三原、高陵等县是关中中部的农业区,而且手工业、商业也都是相当发达的。…”其中泾阳、三原两县,又居陕甘贸易中转地位。自明代以来,家庭手工业、茶、棉、皮毛等行业都比较发达。”另据《回族简史》载:“明代,陕西回回卖药的人不少。”并且洪武二十三年(1390)谕旨提到“回回商人的往来买卖,如过关津渡口,不得阻滞”。明宣宗也说过:“回人善营利。”清道光年间,三原回民还出了一名进士马文梦,可见那时回民汉语文化也是很高的。

伊斯兰教在回族形成发展的过程中,无论在文化、经济、社会生活等方面都有着深远的影响与密不可分的关系,并且成为这个民族普遍信仰的宗教,如回民的宰牲及婚丧嫁娶,需要有一个清真寺才能方便。这样,清真寺就渐渐形成了回民宣传学习教义、举行宗教仪式的中心。

元、明、清的五百年间,陕西伊斯兰教的宗教教育有很大的发展,回民聚居地区,先后都修建有清真寺。据古志相传及一些地方志与碑文记载,清末陕西回民有七、八十万,到1862年回民起义以前,仅关中各地有清真寺八百多座。1982年8月在泾阳永乐坡底村发现清咸丰七年的石碑一块,碑长2.38公尺、宽76.5公分。系马廷麟阿訇墓碑(泾阳坡底人),碑上有“高陵韩村清真寺”“坡底清真寺”字样。碑文是三原人马文梦进士(回族)书写的,马百龄撰文,米万选(米三爷)撰经文。

又据《陕西通志稿》有:“咸丰十年奏准陕西咸阳、咸宁、长安、同官、泾阳、三原等十六州县,均设有回民义学(回民称经学)”。回民把学习经文(阿拉伯文)的学校习惯称“义学”,“义学”是设在清真寺内的。

近年来,从深入群众,走访有关人员,已获悉一些回民在三原的可贵历史资料:好多老年人传说“三原南城内有回回巷,即现今的太平巷;西关,北城、半个城等地区,皆是回民比较集中的地方。王葆华先生回忆:三十年代中期,修建民治学校大楼,同时改建一座曾被火焚、约高十七米、底约宽八米见方的危楼,此楼顶已全毁,在悬空余烬檩条和挖出的柱子上,均有彩色图案花纹;窗户顶部呈半圆型,楼东五米处有一深渗坑,楼北三十米处有甜水井一眼。听说这是清末回民马三赫的楼。根据楼的建筑、面积、风格、高度和使用价值,是伊斯兰教清真寺的附属建筑,叫“邦克楼”(呼唤回民礼拜用的,阿拉伯语叫“赛纳勒”。惜乎此楼文革中失火,后被全部拆除。又据贺志斌先生谈:太平巷是过去的回回巷,现在巷内23号陈姓的房,就是清代的清真寺。座东向西,门房五间,院内南北各四间厢房,五间过厅后,南北各两间厢房,最后是三间楼房。全院面积约二亩七分,解放后陈从马德娃(住县城北先马村)处购得。

根据以上情况,可见三原是关中回民比较集中的地区,有清真寺,同时寺内设有义学。

二、同治元年陕西回民起义 三原回民积极介入斗争

满清政府对待回民一贯歧视、凌辱,据《大清律例》中明文规定,专为回民制订惩治条例,实行民族压迫政策,并挑拨分化回汉人民之间的关系,有意制造回汉矛盾,偏袒汉民。“凡争讼斗殴,无论曲直,皆抑压回民”。陕西高级官吏公然说:“回民不遵约束,即派兵剿洗”;汉族地主团练时以“剿回、灭回”信口狂言。由于长期积怨,使相当多的回民,由戒备继而形成仇恨、反抗汉民的心理。

1862年,清军正以全力围攻太平天国南京时,陕西防务空虚,太平军扶王陈得才联合捻军,闯过武关,挺进西安。这时华州、渭南一带发现“见回不留”的传单。同年4月17日(农历),华县西部的圣山(现名胜山),回民因在竹园砍竹发生纠纷,汉民团练集结圣山东北瓜坡与回民斗殴,打死回民二人。回民到华州(现名华县)告状,知州濮壶当堂说:“回伤汉一以十抵,汉伤回十以一抵”。经官府这一煽动挑拨,地主武装一一团练就更加猖狂。大开杀戒,放手屠杀回民,焚烧回民村庄、寺院,抢夺妇女及财物。于是由于统治集团的迫害、凌辱、掠夺,陕西关中的回民起义开始了。

《回族简史》载有:“陕西回族反清军以大荔的五阁村、羌白镇和渭南的仓头镇为据点,迅速向四周发展,连续攻下高陵、华阴,于1862年五月间进攻西安。七月回民反清军进攻泾阳、三原、咸阳、凤翔等地,全陕震动。八月,清钦差大臣胜保入陕,刚过潼关,就沿途挨打,到西安后,躲在城里不敢出来。十一月多隆阿的军队开入陕西后,战争更为激烈。1863年正月,五阁村和羌白镇被多隆阿攻破。同年十月,临潼、泾阳、三原、凤翔等地,也被清军攻占”。于是,陕西的回民军就开始游击生活,往返转战于陕甘各地。

陕西回民反清军在壮大的时候,曾建立了十八大营,约二十万人。基本群众是农民,其次是小手工业者和小商贩。十八大营的领袖马生彦、马振和、杨文治、白彦虎等,都出身于劳动人民家庭,战斗意志坚决,也最能打仗。其宅领袖如赫明堂、邹玉龙、关阿訇、郭二阿訇、二河州阿訇、冯均福等都是阿訇。赫明堂是最先带头起事的人,但他和二河州阿訇都相当动摇,暗地里进行和议。五阁村和羌白镇的失败,是和这些动摇人员有关的。在陕西战事结束以前,赫明堂就投降了。先后转移到甘肃的是白彦虎、马长顺、马生彦、崔伟、华大才等部队,大约还有十万多人。

三原的回民在起义军中是重要力量之一。《平定陕甘新疆回匪方略》卷二十一记载:同治元年(1862)八月,胜保刚刚领兵进入潼关,就有“回目数人于雷正绾、成禄马前哭诉屈抑,声称三原、泾阳等处回民均愿投降。”“哭诉屈抑”说明了回民反清是求生不得、不得已的“官逼民”。至于起义刚开始两个多月,就派员远道乞降,说明了三原回民起义军不特较早,而且是起义军的一支主要力量。

回民反清起义,他们不是为了推翻满清统治阶级,而是求生存、安居乐业。如:同治四年联捷(满族)奉命取道甘肃,领兵出关到新疆,后因回民起义而滞留甘肃,他在奏文中“代为具奏"起义回民的要求是:“若天不肯灭绝回教,情愿悔罪投诚;只求贷其一死,使甘肃得以复业,陕回得以还乡。”《平定陕廿新疆回匪方略》卷百二十三),可见起义军的要求是得到回民生存的起码权利;同时也要清朝政府取缔“杀回灭教”的反动民族宗教政策。

1862年回民起义按其经过的情况,可以划分为四个区:

(1)华州,渭南、大荔是起义的发动区;

(2)三原、泾阳、临潼、高陵等是起义的延展区;

(3)宝鸡、凤翔、岐山是响应区;

(4)兴平、户县、礼泉、邠州是起义的撤退区。

陕西回民起义从1862年至1873年,转战十二载,纵横陕、甘、宁、青、新。最后终因势单力薄,寡不敌众,在粮草耗尽的情况下,先后在金积、西宁妥协。余部数万人马,边走边打,转向中亚去了。

第一次在金积,同治八年(1869)八月,左宗棠在董志塬攻陷起义军的大本营之后,回民于十一月在甘肃金积投诚,多被安排在甘肃的泾源、静宁一带。

第二次是同治十二年(1873年)十二月一日,是西宁激战之后妥协的。回民军被分别安插在平凉、张家川、会宁、定西一带。

回民起义军的余部不愿投降,随起义首领主帅白彦虎转战于甘、青、新诸省。之后,于1877年经新疆的喀什噶尔进入中亚土耳其。

据有关资料和三原天主教的朋友传说:陕西回民起义时,对天主教优礼相待,从不伤害。“户县乡土志”据《同治年间陕西回民起义历史调查记录》记载:“天主教自咸丰中天津议和,法传教士驻高陵,神甫来户传教,而从者尚属寥寥。自回匪猖獗,不杀从教之人,于是从者日众”。又载:“同治年间,天主堂、耶稣堂以及信救的汉人,都未受到回民扰害,高陵、三原亦是。据说,当时他们相互送礼,互不侵犯。因为他们都是信仰上帝的”。1963年三原天主教区代理主教任志平讲,他祖父多次给他说,三原回民反清军,只要看到教民在胸前划十字,就安然无事,知道是自己人了。

清同治之后,至抗战前数十年,三原没有回族居住。

三、抗日战争时期的三原回民

现在三原居住的回民是1935年日本侵华战争时和1948年前后,先后从西安、河南、山东等地迁来的。

这些回民中,大部分从事饮食服务行业,有的开饭馆,卖牛羊肉,有的在浴池及铁路上工作。饮食方面,一般以西安回民的传统风味羊肉泡馍比较有特色。据调查1944年的经营情况:有永义居泡馍馆(塌鼻、马汝珍经营)、东远春泡馍馆(全城经营)、景祥楼泡馍馆(李三明经营)、池阳春泡馍馆(马继文经营),以清真风味炒菜著称的清香斋饭馆(马金琪经营)。还有一品香茶馆(马玉经营)以及谢赐芳的牛羊肉烧鸡铺等。生意兴隆,从业者比较安心。他们对于活跃地方经济、改善人民生活,为三原人民做出了贡献。据《回族简史》记载:“各抗日根据地的回族人民,在经济上生活上也有很大改善和提高。陕甘宁边区原有回民三、四十户,他们在苏维埃运动时,参加了土地革命,解决了土地问题……再加政府多方扶助,发展生产,经济生活有很大提高”。根据“中国回教救国协会陕甘宁边区分会"一九四三年的报告:“关中、三原、陇东回民的经济和一九三六年相比,提高50%以上。”同时,这些回民群众同三原地方上的汉族朋友,和睦相处、感情融洽。

四、全国解放后,三原回民在民族平等、信仰自由中生活

一九四九年全国解放,三原回民和全国各族人民一样过上了民族平等、信教自由的生活。政治地位、文化教育,党和政府极为重视。回民选出了自己的人民代表,参与讨论国家大事。少数回族子女相继入学,提高了民族文化素质,回民中基本上都摘掉了文盲帽子。在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光辉照耀下,改变了过去受歧视、受压迫贫穷落后的面貌。解放初期,这里回民分散经营着熟食行业。1956年全国合作化高潮中,他们积极响应党的号召,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六月一日在马金琪主任的领导下,成立了伊斯兰合作商店。全店有40多名职工,下边设立了四个门市部,经营羊肉泡馍、经济炒菜小吃、茶馆及牛羊肉等,连年来经济效益较好,略有积累。进入八十年代以来,三原地区的回民经济有了新的发展。1982年在人民政府资助下,造价十二万元一座具有民族特色的现代化清真大楼,屹立在县城的中心。白绿色水刷石墙面,两层楼九间门面,卫生整洁,设备较为齐全。楼下供应羊肉泡馍、水饺。二楼备有雅座、优质服务,经营羊肉涮锅、各种炒菜。马金琪主任以师带徒,亲自操作献艺。自开业以来,生意兴隆。我县回民在党的开放、搞活经济政策的精神指导下,个体专业户也有很大的发展,洪庆林经营一品香泡馍馆,曹学义、刘子英的五香腊牛肉,谢文池的道口烧鸡等各有特色,深受群众欢迎,收入可观。三原回民中的铁路和厂矿企业的职工,经济收入、物质生活都有很大的提高。

近年来,三原回民的生活水平提高很快。就城关三十户回民中有:电冰箱五个、彩电五台、黑白电视机二十四台、洗衣机十台、电扇二十个、摩托车四辆、自行车六十五辆。二十多户在银行有存款。

这里回民的人数虽然少,党和政府还是非常关怀照顾,充分享受着当家作主,参与管理国家大事的权力。回民中现有省六届人大代表一人、市人大代表一人、市政协委员一人、县人民代表一人、县政协委员二人、省市青联委员一人。

在文化教育方面也是比较好的。回民260多人中,受过大专教育的3人,八七年考入大学一人,中等技术学校2人,初中、小学适龄的青少年都上了学,升入高中的也占初中毕业生的三分之一。

1955年以来,我县回民体育运动发展也较快。在1955年三原县全民运动会上,回联队夺得了篮球冠军。1958年陕西省(中国式)摔跤比赛,我县回民曹国福荣获轻量级冠军。1986年县上举办老年人赛跑,回民退休职工艾惠人(七十二岁)得了第一名。随着物质生活的提高,回民也普遍重视了体育锻炼,每天早晨不少人参加跑步、炼“鹤翔庄”、打“太极拳”。

五、清真寺在恢复伊斯兰教在发展

按照回族人民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凡是回民居住此较集中的地方,一般都要建立清真寺。三原在元、明、清年代的清真寺,随着满清政府“杀回灭教”的反动政策,早已荡然无存。现在三原的清真寺,是在1978年筹建的。由当时的社头(管理清真寺的人)谢赐芳、马金琪、马汝珍、李三明等筹集“乜帖” (奉献),在东关河道巷购置五间瓦房,按照伊斯兰教寺院规格,三间为礼拜殿、两间做阿訇讲堂及沐浴室,因陋就简地满足了三原穆斯林的需要,方便了回民的宗教生活。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省、市、县各级党政领导对三原清真寺都非常关心,并积极的落实了清真寺产权。鉴于寺院房屋有倒塌的危险,清真寺管理委员会立即研究决定进行修建。由买子奇、洪庆林、艾惠人、谢文池、曹学义、李少君等向三原回民筹捐“乜帖”,穆斯林都很虔诚热情的出散了“乜帖”计二千余元。省民委、咸阳市民政局、县民政局先后资助五千元修复清真寺。洪庆林全权负责工程。在修建过程中,还得到铜川、富平及西安穆斯林的大力捐助,于1983年开斋节落成,开堂礼拜庆祝节日。现在的三原清真寺占地400平方,礼拜堂三大开间,西式玻璃大门,窗户是典型伊斯兰教堂的风格。堂内设有讲台(阿语虎图白),地上冬天铺有绒毯、棉垫,夏季铺设凉席,并设有电扇,同时可以容纳一百人礼拜。讲堂两间,沐浴水房两间,均为钢筋水泥结构。寺院布局合理,走廊连接,整齐清洁,文明大方。外地穆斯林和兄弟教会的朋友来寺参观后,均感满意,盛赞党的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光辉伟大。

清真寺内还有设备齐全的回民殡仪用具,县城东关外有回民义地(坟地)两亩。

伊斯兰教清真寺的阿訇,是由回民群众推选聘任的,三原清真寺自1948年经历了几任阿訇遴选更替,历任情况如下:

1948年建寺初期由本坊社头安述三代理阿訇职务;

1952年韩泽民任三原清真寺阿訇,青海循化人,撒拉族;

1953年盖穆撒任三原清真寺阿訇,河南民权人,回族,逊乃提(教派);

1954年赵中华任三原清真寺阿訇,河南禹县人,回族,逊乃提(教派);

1955年买子奇任三原清真寺阿訇,河南开封人,回族,逊乃提(教派);

1956年刘复礼任三原清真寺阿訇,河南民权人,回族,逊乃提(教派);

1957年买子奇从西北民族学院学习归来,任三原清真寺阿訇至今。

结语

回回民族,自元代形成,经历了七个多世纪,在这漫长的岁月里,经受过许多曲折磨难和艰苦,为共同缔造我们伟大的祖国,回族人民作出过自己的贡献。进入清朝末期,民族不平等,宗教受歧视,广大回民群众倍受官僚地主阶级的压榨剥削。“雄鸡一唱天下白”,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广大穆斯林兄弟和全国各族人民才一样享受自由民主平等的权利。愿广大穆斯林兄弟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遵照穆圣教导的“爱国属于信德的一部分",继承发扬回民先辈们热爱祖国的精神,为改革、开放、振兴中华,为使社会主义祖国四化建设早日实现而贡献力量。

(买子奇:三原清真阿訇,省六届人大代表、三原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县政协委员。)



参见《三原文史资料》第3辑第117—133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陕西省三原县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
1987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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