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片来源:《华阴文物》)
清代遗迹。位于岳庙街道办事处原五金交电门市部院内(原关帝庙内)。此石牌坊为四柱三门,形若“山”字,仿木结构,有斗拱石刻,用柱、枋、梁、枋板组合而成,有石人、护柱石。整个牌坊精雕细刻有人物、山水、鸟兽、鱼、狮、龙、凤等浮雕,中间顶部有“忠义”二字。坊额正面刻书“河月日星”“此之大丈夫”。中间两柱刻有楹联曰:“两间正气生夫子,一点真此作圣人。”建筑面阔三间,东西长7.2米,南北宽3.2米,柱径0.35米,上端共有石刻仿木拱14垛,似一斗二升,刻花仿木梁架结构。该石牌坊建于清道光年间,1989年被列为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参见《华阴文物》第31页
陕西省文物局
陕西出版集团、陕西旅游出版社
2012年6月第一次印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