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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炎


图为:杨炎画像
(图片来源:百度百科)     
 
     杨炎(727—781),字公南。号小阳山人。唐代天兴(今凤翔县)人。始为河西节度使吕崇贲掌管书记,后累升吏部侍郎、史馆修撰,与宰相元载同郡,过往甚密。代宗大历十二年(777),元载为代宗所杀,杨炎坐贬道州司马。
     德宗即位,杨复官门下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宰相之一)。他提请改革赋税制度,废除以丁夫为本的租庸调制,实行以资产多寡为准的“两税法”,于建中元年(780),准奏实行。初行两税法,与以前乱收税金相较,税制归于统一,起了一定的进步作用,为我国税收制度的一次大改革。与此同时,他为报刘晏(唐代著名理财家)弹劾元载累及自己之仇,谗贬刘晏于忠州,更诬陷其致死。以后宰相卢杞秉政,罢杨炎为尚书太仆射,并以其子弘业贪污受贿之罪再累及于他,继贬崖州(今海南海口市琼山区)司马,旋复赐死。昭宗复位后,谥平历,著有文集十卷、制卷十卷,系苏弁所编,流行于世。



 参见《凤翔县志》第955页
陕西省凤翔县志编纂委员会
陕西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
1991年12月第1次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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