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为:李范画像
(图片来源:趣闻解密网)
李范(686—726),唐睿宗第四子。本名隆范,为避玄宗(隆基)讳,去“隆”字称李范。初封郑王、卫王、巴陵郡王。唐中宗神龙元年(705),迁太府员外少卿,景龙元年(707)兼陇州别驾,加银青光禄大夫。睿宗时进封岐王,拜太长卿,兼左羽林大将军,居雍。后因随玄宗诛太平公主有功,加赐实封满五千户,官太子少师、太傅,官历绛、郑、岐三州刺史。好学工书,雅爱文士,喜收藏珍贵书画、古物,为时人所称。后病死,追赠太子,谥惠文。
《凤翔县志》第954页
陕西省凤翔县志编纂委员会
陕西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
1991年12月第1次印刷
段志凌、杨玮燕:《从两方墓志看岐王李范的书法》
《中国书法》2011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