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维翰(1879—1962),字次屏,凤翔县南指挥乡高庄村野狐沟人。出生于农民家庭。9岁开始从师郑书瑾先生,接受启蒙教育;16岁在马家庄五龙寺从师芦树滋先生,学习八股文;18岁时与同窗好友刘治洲、王丕卿等一起由李振初先生授课继续学习,读书期间,每年夏秋季节,跟父亲耕种收获,半耕半读;24岁时考入凤翔府学凤起书院;30岁时考中清宣统元年(1909)贡生;辛亥革命后,1912年民国政府成立议会时,张维翰在凤翔、邠县、乾县选区当选为陕西省议会议员;1918年,他携全家到甘肃平凉,做小本生意糊口;1924年,受刘治洲邀聘,任北京农商部佥事兼商标局第三科科长;1929至1930年被委任陕西省长武县县长,居官清慎,廉洁自好,对人不妄取。后寓居西安。
1936年日寇入侵,西安吃紧,张维翰即带全家回凤翔,行医看病,疗效甚佳,颇受群众爱戴。1944年被选为凤翔临时参议会议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张维翰当选为陕西省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特邀代表,凤翔县人民政府委员,土改委员会、查田定产委员会、选举委员会委员,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县人民委员会委员,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55年,他出任凤翔县人民委员会卫生科科长;1958年任凤翔县政协副主席。
1962年6月1日,张维翰病逝,享年83岁。
参见《凤翔县志》第973-974页
陕西省凤翔县志编纂委员会
陕西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
1991年12月第1次印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