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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哲元杀戮陕军

1928年春,冯军宋哲元、张维玺两部,打开凤翔城,消灭了原陕军卫定一部的党玉琨混成旅,杀党玉琨、雷赤诚、曹耀南、杨云栋等多人,又将已缴械的官兵300余人,驱至纸坊村风女台畔,用机枪扫射,一律掩埋(内有未死的)。

但据时任十三军手枪营代理营长、负责指挥行刑的张宣武回忆说,8月28日,宋哲元和张维玺下令屠杀俘虏4000多名。唯独第十三军的第十七师赵凤林师长,认为这不仅太惨无人道,也违反古今中外所共同遵守的“优遇已无战力的俘虏”人道主义准则。在他的授意下,俘虏中1000多名青壮年得以生还。

这一场骇人听闻的集体大杀戮,风声所播,无远弗届,很快地传遍了陕西全境。盘踞在陇州、千阳、宝鸡、眉等地残余土著军阀,在这种尸肉横飞、血泪淋漓的惨况威胁下,个个心惊肉跳不可终日,果然都于几天之后,自动地单骑来归,五体投地跪求宋哲元饶恕,从此关中土著军阀全部被肃清。



参见张宣武:《宋哲元杀戮陕军俘虏五千人目击记》
凤翔文史资料选辑  第6辑,第29—50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陕西省凤翔县委员会文史资料征集研究委员会
1987年12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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