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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轼单骑走柳林的传说


图为苏轼单骑走柳林地
(图片来源:《凤翔县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非遗图典》)


苏轼出任任凤翔府签书判官之初,正值西夏元昊变乱之后。凤民支边巩边,财力匮乏,生产凋敝,酒业更为萧条。加之朝廷曲禁过严,酒类官酿,经营者课利甚重,私酿者常遭杖责、流放之苦。原来“开坛香十里,隔壁醉三家”的酒店,十存二三,亦濒临倒闭。

于是苏轼微服出访,乘单骑去县城以西20里的酒乡——柳林,去体察民情。苏轼出了凤翔城西门,经亭子头到了柳林镇。查看了官办的酿酒作坊后,他在饭馆与一个贩酒的老者交谈起来。老者一听苏轼是为酒而来,便把柳林水质的优良、酒业由官府经营的弊端一股脑儿说了出来,希望苏轼能给朝廷进言。苏轼慨然应允,并替老者付了饭钱。饭后,苏轼在老者的指引下驱马西行,奔上柳林镇西北方的雍山,查探了雍山、雍水。

在遍访缘由后,苏轼提出“官榷与民”的主张。即:取消曲禁,官酿私酿并存,官家可用征收经营座商税和贩运酒类行商交易税的办法,发展酒业生产。反对者以周公、汉代皆有曲禁为由,坚持曲禁官酤。苏轼据理以争:“自汉武至于今,皆有酒禁,未尝少纵,而私酿终不能绝”“周公何以能禁之,无利于酒也,以正民德而已。甲乙皆笞其子,甲之子服,乙之子不服者何也?甲笞其子而责之学,乙笞其子而夺其食,此周公之所以能禁酒也。”众人折服。他将此方案具录于府, 并在《上韩魏公论场务书》中,充分阐述了“官榷与民”的理由,他说“从轼之说,而尽于民,失钱之以贯计者,轼尝粗较之,岁不过二万。失之于酒课,而偿之于税缗,是二万者,未得为全失也”。

苏轼从政治、经济两方面道理,说明“官榷与民”的好处是国家收入不减,而商贾百姓也能得到利益。即使酒税收不回来,落在百姓手里,也便于其休养生息,由穷变富,积聚财力,巩固边防。朝廷遂即准允,使凤翔酒业生产得到迅速恢复与长足的发展。凤翔酿酒作坊、店铺和征收的税利跃居全国首列,制酒技术也在不断改进,作“酒母”(曲)改刷案水为泉池天然水发醇,还出现了用老曲末接新曲团表面的新方法。酒质量不断提高,橐泉酒已负盛名。苏轼常与友人饮酒作诗。他在岁丰粮足的秋天还“公余试新”,自己做酒喝,还用酒换回一丛牡丹花,栽植于府宅北亭(后为喜雨亭)之前,以供赏玩。 


参见《凤翔县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非遗图典》第14页
凤翔县文化旅游局/凤翔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编
2009年4月
网站“三秦游”:
http://www.sanqinyou.com/gushi/info/12919162734601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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