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亡亲之日起,经过一年叫头周年,为小祥;第二年叫二周年,为大祥;第三年叫三周年,为禫礼,是服满之期,又叫除服或换服。因为在承服期间,孝子不能穿彩色衣服,到制终后方可披红戴绿。《诗经》中有“祥则冠之,禫则除之”之语。
三周年除服之日,有功名地位者还请礼宾行除服礼(作祭文、歌除服词)。门上贴红色除服对子。如写:“人子思亲非一日,先王制礼只三年”等等。一般人家只念一天佛经,到坟茔焚香化纸钱。子女儿孙叩奠后都要挂红才往回走。主宾之家还请丝弦、围鼓取乐,欢宴嘉宾。
参见《城固文史》第七辑第226页
城固县政协民族宗教文史学习委员会编
2013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