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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习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民间有焚香盟誓、结拜兄弟之俗,称为“拜把子”。女的结拜姊妹者,谓之“拈香姊妹”。如有男孩难养之家,在孩子出生后,便抱着婴儿,拿一条红裤带,清早去大路口“撞干大”,见到的第一个男子即干爹。此时,主人须将红裤带交给所撞的“干大”,并把他请到家中,设宴招待。“干大”也须将自己的腰带或其他随身之物回赠婴儿,以示承认。
      出外做客,必带礼品,衣貌整洁。客人进门时,客先行,主人随后,主客先寒暄一番。待客以坐炕为敬,客坐定,便以香烟、浓茶待之,女主人立即下炕准备饭菜,男主人陪客聊天叙谈。吃饭时,客为上坐,主为下坐,敬酒夹菜,直至用毕;客走时,主人送到大门口,再三言“常来串门”。
      与外人交往,注意情义,恪守信用,礼尚往来,有“我敬人一尺,人敬我一丈”之说。
      朋友之间,忧喜与共,一人遇难,众友相助,有“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之说。
      路遇老者、长者,先道称呼,再致问候,“近日可好?”“吃了没有?”若熟人相遇,点头握手,或互致问候。

 
 
参见《黄陵县志》第567页
陕西省黄陵县志编纂委员会编
西安地图出版社
1995年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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