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纯画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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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纯(1539—1607),字景文。三原县北城人。明嘉靖四十四年(1565)进士,历任知县、巡抚,吏部、工部尚书等职。万历年间(1573—1619),出任浙江巡抚。时兵灾之后,加之官吏贪蠹,居民十室九空。温纯遂从自身做起,一切从简垂范下属。惩恶吏,奖忠义,褒廉孝,劝耕读,力扼佛堂寺庙建造之风。时团操军与民杂居,扰害百姓,温纯查实后,即令其移营江防驻地。
神宗时期,温纯丁母忧归里①,守制期满召为左都御史。他目睹催收矿税的宦官越权欺压地方官和盘剥百姓,奏请罢矿税、惩阉宦。奏疏均被留中不报,遂向朝中大臣倡议,伏阙泣请。神宗怒,以忤旨罢归。回乡后见分隔南北两城的清峪河木桥被冲,过往行人涉水艰难。与知县高进孝商议修石桥一座。纯捐献积蓄千余两为倡导,又动员邑中富户、地方监司守令各行捐助;回朝后又陆续捐银数千两。历12年,修成雄伟壮观的三原龙桥。曾见原有学宫已颓塌,遂捐资修葺,建成尊经阁一座,将家中收藏书籍尽置阁中,又嘱托陕西巡抚、藩司各官捐献所藏典籍,尊经阁时为藏书较多、名籍较富的图书阁馆。《明史》记载:“纯清白奉公,五主南北考察,澄汰悉当,肃百僚,振风纪,允称名臣。”平生俸薄而俭,民戴其德,立生祠敬颂。著有《齐民要书》。
①丁忧,中国封建社会传统的道德礼仪制度。朝廷官员在位期间,如若父母去世,则无论此人任何官何职,从得知丧事的那一天起,必须辞官回到祖籍,为父母守制27个月。
参见《三原县志》第1019—1020页
《三原县志》编纂委员会编
陕西人民出版社
2000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