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首页  >  三原县  >  人物  >  政治军事

​焦云龙

焦云龙(1840—1901),字雨田,山东长山县人。咸丰进士。先后曾任本省佳县、富平、三原、咸宁、临潼等县知事;商州、潼关知州(病殁于潼关任上)。廉政勤政,关心民疾。 

清光绪三年(1877),陕西发生特大旱灾,三原饿死逃亡3万余人。焦云龙于次年任三原县知事,见土地荒芜,人民凋残,深感“关辅名区,旧称富庶”之地已名不符实。于是立民约,定法度,招徕山东、湖北灾民2万余人,从事垦耕。为安定移民情绪,焦云龙坐牛车,载面饼,奔走各乡,与老农叙乡谊之情,谈农桑之事,见儿童则分饼抚爱,遇纠纷则公平理断。不两年,境内男耕女织,丰衣足食,经济得以恢复,百姓因称其为“焦青天”。有谚曰:“公在池阳,视民如伤,五日在城,五日在乡。”其时《申报》初创,谚语传播上海,登《申报》褒扬。焦云龙在县衙大堂、书房悬有“视国事为己事,待民人如家人”“求通民情,愿闻己过”等对联以自勉。

光绪七年(1881),焦云龙捐资协助贺瑞麟将清麓精舍扩建为正谊书院,并常以“学子”身份听讲。由于焦云龙倡导得力,贺瑞麟治学严谨,使正谊书院成就斐然,名闻关中。焦云龙邀聘贺瑞麟修《三原新志》,于书中不列自己的政绩,但其声望却不胫而走。关中学者牛兆濂作《焦雨田先生像赞》中有“不愿留像,不自表扬;暗然之道,历久弥彰”之句。

焦云龙处事公允,深得民心。后虽调咸宁、临潼任职,三原百姓遇有诉讼难断之事,仍常去找他公断。他在潼关冒“犯上”之险,放粮救灾,病累而死。三原父老闻讯,步行数百里,哭倒于灵前。山东、湖北籍居家妇孺也带孝悼念。


参见《三原县志》第1024页
《三原县志》编纂委员会
陕西人民出版社
2000年10月第1版

版权所有: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 陕西省分中心    建设维护:陕西师范大学陕西文化资源开发协同创新中心
建库说明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您是到访的第 位访客! 技术维护:动力无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