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5月13日,三原县城处于被人民解放军第一野战军三面包围之中,县长兼自卫团团长石仲伟在中共关中地委书记赵伯平的说服下,伺机起义未果。遂率队向南撤退。渡泾过渭,5月20日,石仲伟率人马到达鄠县(今陕西西安鄠邑区)大王镇一带。这时,石仲伟接到国民党陕西省保安司令部命令,令他率部立即开往盩厔(今陕西周至),听候调遣。在这种形势下,石仲伟一面派人回三原县城与解放军取得联系,一面将人马带往距鄠县县城四五里地的丈八村附近隐蔽。5月22日,石仲伟在驻地召集有关人员会议,阐明了投诚起义的想法。5月23日下午,获悉鄠县解放后,石仲伟集合全体人员,正式宣布起义。起义人员被收编为人民解放军第一野战军第六军第十七师龙江大队第七支队,石仲伟任支队长。
参见《咸阳大辞典》第402页
《咸阳大辞典》编纂委员会
陕西人民出版社
2007年12月第l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