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世民
王恕字宗贯,陕西三原人。生于明成祖永乐十四年(1416),死于武宗正德三年(1508),享年93岁。他一生经历了八代帝王,主要活动在英、代、宪、孝宗四朝,政绩卓著,德泽阖闾,堪称我国十五世纪一位杰出的政治家。他从正统十三年(1446)考中进士始,历官十九任,享受朝俸近五十年,官至吏部尚书加太子太保。他所在的十五世纪中后叶,是明王朝由兴盛转向中衰的过渡时期。在朝廷,从英宗开始,各个皇帝都深居简出,整天沉溺于声色犬马、花鸟虫鱼之中,不理朝政。于是太监专权,朝纲紊乱,国家政局动荡不安。
在边疆也同样腐败不堪。官军头目克扣军饷,中饱私囊。所划军垦土地,因军士游惰、不事耕种,逐渐流入地方豪强之手。 “名为守边,实则弃之”。在内地,更是“文恬武嬉,事多日循”。一遇天灾,地方民众多所流离,社会秩序混乱不堪。
当此之际,为了维护明王朝的长治久安,王恕“凡遇事之可行者,不计成败而行之; 可言者,不顾利害而言之”。不怕太监的训斥和打击, 敢于维护地方民众的利益;不畏皇室的威势和压力,坚决反对宗室僭权;不顾个人生死和进退,敢于抵制皇帝的独裁滥断。他”侃侃论列无少避”,曾二十一次应诏陈言,三十九次提出建议。每当朝廷行事不当,人皆日“王公胡不言也”?而未几,则“公疏且至矣”。时人歌谣:“两京十二部,独有一王恕”。就是说北京六部和南京六部的众多官员中只有王恕一人敢于直言。因此在成化、弘治年间,王恕被迫三十四次上疏求退,仅弘治前六年就达二十次之多。成化末年,宪宗诏退了王恕。孝宗即位后,又当即累诏起用,并破格擢升为吏部尚书加太子太保。事“大臣之礼”,因此他以“大臣之道自勉”,更加坚决、明确地表明自己的政治态度。弘治六年(1493),由于建言不行,且迫于馋言,王恕终于不再顾及皇帝对他“老成持重,不可轻退”的挽留,毅然返回故里,显示了一个封建政治家“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的高风亮节。此后,他则于立德立功之余,著书立言。晚年他整理的《历代名臣谏议录》124卷,《王端毅公奏议》15卷,《石渠意见》等,旨在追求完善的人格。这给我们进一步研究他的思想留下了十分宝贵的资料。
守祖宗之法 以安民为心
王恕的政治思想,可以用他奏折中的一句话来概括: “欲尽大臣之道,必须遵守祖宗之法,以安民为心,而不为势利所夺可也”。
为了缓和阶级矛盾,王恕首先要求通过对官府的权势的限制和监督、弹劾,促进官府同人民之间的理解。成化初年,河南南阳、湖北襄阳、荆州一带流民起义,“官吏不敢科征,里甲不敢差遣”。皇帝委派王恕同白圭率领官军实行镇压,军中有人建议将境内一切参与和可能参与起义的山居流民斩尽杀绝,不遗后患。而王恕坚持恩威并施,严格约束部队,不许滥杀无辜,同时报请皇帝,对流民区别情况分地分牛,赈济衣食,使之安居乐业,各得其所,很快稳定了江淮流域的社会秩序。
同时,王恕一再奏请皇帝体恤民情,重视地方。除祭祀和军需外,“其余一应不急之务,无益之事,可减省者减省之,可停止者停止之,使财小妄费,民团少舒”。当时“外而边陲烽烟未靖,军士暴露;内而郡县旱荒太甚, 民饥而死”,宪宗皇帝却拒不纳谏,继续在京城内外大兴土木,修建庙寺。王恕上奏坚决阻止,他抗议说:“安土重迁,人之情也。今一旦拆人房屋使之迁于他处,欲人心安,得乎?帑藏银两,所以备兵荒也,今乃以为建寺之资,使民飞鞔于道路,转死于沟壑,欲人心悦,得乎?”他以民为本,体恤民情的态度明白可见。由于阶级本质的决定,王恕不可能阻止昏君的愚行,但由于他的抗争,宪宗皇帝也不得不收敛了一个时期。
罚不分贵贱 赏不问亲疏
成化年间,顺德知府黎永明因殴打公差被流放,浙江布政使刘福等因织造绸缎不合规格,被判刑入狱。同年皇帝颁布特赦诏,决定除“十恶”不赦外, “其余已发觉未发觉,已结正未结正,罪无大小,咸赦除之。敢有以赦前事相告言者,以其罪罪之。”但黎、刘等人当赦未赦。王恕认为这是失信于民:“设或此事传播四方,使惧罪逃避、反侧不安者闻之,谁敢自首求免乎?”他由此推出了一个非常有名的“赏罚论”,即:“理之当生杀予夺,而生杀予夺之可也。不当生杀予夺,而生杀予夺之未可也。若赏一人而千万人劝,则赏之;若罚一人而千万人惧,则罚之;此公天下之赏罚,则所谓理之当生杀予夺而生杀予夺者也。赏一人而千万人不劝,则谓之淫赏;罚一人而千万人不惧,则谓之滥罚;此非天下之赏罚,即所谓理之不当生杀予夺而生杀予夺者也”。把罚与法联系起来,以社会效果来检验赏罚之合理适当与否,指出了公平赏罚在国家政治中的重要意义。它虽然包含着深刻的人治思想,也不无历史的合理性。
针对黎、刘事件,他还认为其他参与奏报的人也不得辞其咎。“此事虽小,害信为大”,纠正这一错案,不但是可惜黎、刘等人,也是“为天下惜” 不但为天下惜,实为朝廷憬也”。因而他希望皇帝“自今伊始,凡罪之当罚者,虽贵近必罚;功之当赏者,虽疏远必赏。发一号令,出一诏书,亦宜熟思审之,求合人心,然后付之有司,行之天下,如金石之坚,四时之信,使百姓咸悦,远近归心,又何患中国之不安,四夷之不服哉!”
王恕仗义执言,为当赦的人鸣冤,不避权贵。对宠幸犯法,决不姑息,概出于公心。最突出的是他奉敕前往云南查处云南镇守太监钱能一案。
王恕巡查云南,访知镇守太监钱能部下郭景、卢安、苏本、杨能等人私自索取安南王黎灏金珠宝石及强夺妇女,致土司背叛滋事的犯罪事实后,立即派人逮捕郭景,并弹劾钱能。他在给皇上的奏折中说:“昔交趾以镇守非人,致一方陷没,今日之事殆又甚焉。陛下何惜一能(指钱能),不以安边徼”。竭力主张“将钱能、卢安、苏本、杨能等拿送法司,明正其罪,以为后世事君有二心,及生事边陲、扰害夷方者之戒。”钱能等人十分恐惧,最后疏通了陪侍皇帝的大监,黜退了坚持严查边务的内阁大学士商辂,改调王恕重回南京任职,钱能本人也很快被调离云南,此事方才寝罢。从此,太监对王恕恨之入骨,也畏之要命。
物或可缺之 民则不可缺
明初,朱元璋总结前代的教训,为了防止太监专权,在朝堂上铁碑定案:“内臣不得干预朝政。”可他死后,朱棣靠太监策应夺得政权,太监始被委以重任。自英、代、宪宗以下,“内监添置益多,边塞皆有巡视,四方大征伐皆有监军,而疆事遂致大坏,明祚不可支矣。”英宗九岁即位,太监王振以周公自居,擅权十余年;宪宗任用,太监汪直,横行而无顾忌;武宗时太监刘瑾宅内,京城传闻出了两个皇帝。成化年间太监王敬在宪宗皇帝支持下,携带“采取药饵,收买书籍"的诏敕,到苏、常一带“动以朝廷名义,需索银两无有纪极。东南地方为之骚然,民不堪命”据王恕统计,此行取宁国府、太平府、池州府、庆安府、九江府等盐引15500个,换取银32789.99两;索取苏常等州属县198名大户银24202.85两;其他观音、宝瓶、香炉、画轴之类物品109件。对大户的勒索,很快就会转到穷苦百姓的头上。当时常州知府孙仁反对搜刮,拒绝奉命,便被王敬非法逮捕、拷打,“暴横生灵,激变地方,莫此为甚。”对此王恕交章弹劾,致奏皇帝说:“臣惟自古人臣之事君,以声色货利、珍奇方术为容悦,以取宠者,未有不坏天下之事、而为社稷之忧也”。他特别指出:太监王敬之流“刻剥军民,舳舻相衡,满载而归,以为自己孝顺,自己功德,以觊侥俘,殊不知取之不义,得之不以其道,所以失人心者在此也。”他还告诫皇帝:“若阻见其易而不思其难,乐其有而不恤其无,往者过而来者续,用日侈而财日屈,非民之福,亦非国之福也。况有人假公营私。明取暗受者,多使朝廷担其名,此尤不可之甚者也。”对于王恕的弹劾,王敬及其党羽不但不认帐,通反诬王恕不服从政令。但终因事实确凿,铁证如山,而被弃市、处决。这次反太监斗争的胜利。在明代监察史上是不多的一例。
除了派遣太监到各地掠夺外,宪宗皇帝还要求各地镇抚官员贡献奇花异卉,珍宝珠玩。希图侥幸升迁的人,总喜欢过求奇巧以进之,以此作为晋谒皇帝、表示忠顺的礼物。成化初年,宪宗皇帝派久到南方索取贡物,致使“一物之进,必十倍其值”,“水路万里之遥,人天转运,不胜其扰。”贡献之物“络绎不绝,行居骚然。”王恕于痛陈利弊之际,请求皇帝今后不要再求进贡奇花异卉珍禽异兽,珍珠宝玩,金银器物。当时云南钱能事件初发,宪宗皇帝被迫收敛约十年之久。但成化十八年(1482),时值“大江南北饥荒殊甚,米值七、八十钱,民有饥色,野有饿殍,老稚转于沟壑,壮者散而之四方者不可胜数。”按说朝廷应当裁减冗费,禁行奢侈,慎重赏罚,减轻赋役,保护民力,“以收天下之心,以培亿年社稷之根本”,但宪宗皇帝却重操故技,“织造旁午,贡献络绎,奢侈之风竞起,倖进之门大开”,导致“爵赏冗滥,名器混淆,徭役繁兴,财力日屈”,社会经济被摧残得破败不堪。王恕因此接连上奏,请求皇帝改弦更张,与民休息。他提出了一个卓有见地的政治观点,专论“余缺”,一一针见血。他认为, “朝廷之上,固有不可缺者,亦有可减省者,亦有可缺者。”“且如粮饷、军需,兰宁丝之类,将以养军马,备宿卫,给赏四夷使臣,不可缺者也。”而“彩装奇巧,花样纡丝纱罗,十余人碌乱半年以上,方才织得一件之物,此可减省者也。” “至于禽鸟花木等物,一经重瞳之后,料必置之他所,且非劳民伤财,则不可得,得之无益于时,无备于治,此可缺者也。”他明确指出:“今当连年灾伤之余,军民凋敝之际,非特织造可以减省,进贡可以寝罢,凡百冗费,俱宜撙节,一应不急之务,俱宜停止。”他大声疾呼:“物或可缺,而民则不可缺”,“后非众罔与守邦。”由此可见,王恕的重民观念在思想上已有成熟的反映。
常士看资历 奇才不拘格
隋唐以来,科举选官一直被视为取仕“正途。”明朱元璋晚年开例通过八股制艺,将读书、考试、为官三者紧紧联系在一起,使广大士人完全陷入功名利禄的漩涡,所有国计民生经世致用的学问,统统淹没在八股文章之中。成化、弘治年间,官吏选拔重视资格,轻视才能,流弊尤为突出。王恕执掌吏部选官权力后,坚持“以资格待寻常之垂,不以资格待非常之才”,据《明史》记载:王恕所引荐耿裕、彭韶、何乔新、周经、李敏、张悦、倪岳,刘大夏、戴珊、章懋等皆一时名臣。他贤才久废草泽者,拔擢之恐后。弘治二十年间,众正盈朝,职业修理,号为极盛者,恕力也。”如弘治六年(1493)王恕举荐刘大夏治理黄河,筑长堤,水大治。“孝宗嘉之,赐玺书褒美”,招之为左副都御史。弘治十五年(1502)拜兵部尚书,刘几经推辞才奉诏。孝宗问他:“朕数用卿,数引疾何也?”刘大夏说:“臣老且病,窃见天下民穷财尽,脱有不虞,责在兵部,自度力不办,故辞耳。”这种以退为进、晓帝以理的谏诤方法,同王恕如出一辙,无怪乎为王恕引为同道!
另一方面,王恕还坚持要求皇帝淘汰那些侥幸升迁的无功人员。例如对充盈于朝、专事逢迎的传奉官,多无尺土之功或出众之材,宪宗皇帝不辨良莠予以提拔。侥幸之途一开,必然流祸无穷,但始终没有一个人率先反对,以至于“传奉之官,一年多于一年。”这时,王恕勇敢地站了出来,他认为这是对明朝法律的严重破坏,应予纠正。他坚决请求皇帝制定法典,对那些无特殊才干的人,今后京宦五品以下,飧官四品以下凡属文职人员,遇到缺额,“悉从吏部照依资格,具名请旨选用。”尤其是掌握重要政务的堂上官和在外封疆的方面官遇有员缺,“亦从吏部每员推举相应二员,请旨于内,点出一员,俱不必传奉。”还强调;“若吏部铨选不公,推举不当,明正其罪,’其千百户镇抚非有军功,不得滥升。”这就从制度上限制了皇帝选官的范围,对确保选提有才有识的官员,杜绝奔竞逐鹿之弊,无疑有其积极作用。
成化二十一年(1485),宪宗皇帝选官尤其芜滥,“他如工艺之人,各寻蹊径,得美职而服章服者,充满朝市。”对此王恕亦从制度上规定:今后文职人员除由进士、监生、吏员出身外,不得授官;武职除由军功提拔外,不得晋升。至于已经录用的,文职令其全部记名回家,待有缺额,再行举用,“系医卜匠艺出步者,悉令各执本艺,每月止支食一石,其余俸钱、皂隶俱各革去。”同时还明确了工艺之人的出身途径:“该选官员内乐舞生出身者,止于太常侍官;天文生出身者,止于钦天监官,医生出身者止于太医院官;匠人出身者,止于工部所属文思院、营缮所等衙门官,叙用俱不可授以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门堂上官。”王恕以此一则鼓励按资格晋升的常士铨选,二则强调了对术业的专政,还是有可取之处的。
此外,对于皇室成员的擢用,王恕也坚持这一原则。弘治元年(1488),天下共有二十五处王府,虽然“额设官员不为不多”,但是“遇有员缺,‘往往奏保,或称妃兄妃弟,或称仪傧亲属,与凡相熟之人,不论可否,一概奏保任用,实是有坏选法,阻滞常选之人。”对此王恕在皇帝面前并不让步,坚持缺额官员按规定程序向地方布政司呈报并转送吏部,“照缺于监生、吏员内相应铨补,不许仍前奏保,僭越仕籍,阻坏选法。”同样,皇帝对宫廷太监和朝廷大臣的态度,也很少公正无私。如宪宗皇帝时,对同样犯有攻讦罪的太监蒋琮和御史姜绾,名义上“各罚俸三个月”,但之后却又宽恕了蒋琮之罪而黜降了姜绾职务。王恕得知后,上奏坚决要求皇帝对二人一视同仁。他还由此推出关于“不可内外异法”的奏议。他引用诸葛亮《出师表》中关于“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的观点,并称之为“公天下之格言,服天下之要道。虽为后主告,实所以为万世人主告也。”他说:蒋、姜事件虽小,“关系治体甚大,”要求皇帝力予到正,以服膺天下之心。
王恕敢于限制宗室权力,反劾皇帝决裁失鸪。从根本上是服务于明王朝的长治久安的;但在封建专制的威压下,往往会招致杀身之祸,非出于至公爱民之心,非有过人胆识,是敢想而不敢为的。因之王恕这样做,尚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沙沉铁未销浪淘始见金
在中国历史上,王恕所在的十五世纪中后叶看起来似乎是一个平庸的时代。它处在元明之际的社会大动荡、大回归和明代后期振荡、改革、议和、战争交相奏鸣的两个大时代之间,因而许多研究明清历史的人都很少深入探讨这一时期的历史走向。但是稽诸史实,却使人发现:王恕及其所在的时代是一个继住开来的历史时代,王恕作为这一历史时代一位贯穿始终的鼎足人物,其事迹还是有磨洗相认的必要。
一一明初为了巩固政权,皇帝对大臣的管制;完全建立在个人独裁的专制主义基础上,监察制度尚不健全;成化、弘治年之后,嘉靖、万历年间张居正的政治改革开始了一个新纪元,而海瑞不怕杀头,敢于直言,其有所作为也有它的历史前奏。正是在这两个波谲云诡的大时代之间,王恕以其所能健全和发展了明初以来的监察制度和政治制度,在监察行为制度化、监督意识法律化、监察人格独立化方面奠定了牢固的基础。不承认这一点,就无法理解两个大时代之间难耐的低谷及其转变过程;不承认这一点,就无从解释王恕何以敢于直言谏诤反而得到皇帝重用的事实。
一一就社会影响来说,王恕从来就不是一个区域性的人物,他的作用在当时社会就得到了普遍认可。正如《明史》作者所说,他在弘治初年提携的一批新人,对“弘治中兴”产生了决定性的作用。同时,他创立的讲究经世致用的“三原学派”,被明清之际大思想家黄宗羲在《明儒学案》中辟为专卷介绍,其传人或学子如王承裕(王恕之子)、马理(三原人)、韩邦奇(朝邑人)、杨爵(富平人)、秦之士(蓝田人)等,进一步继张载关学之后,吸收了理学精华而成为“新关学”派,在中国思想史上占据着不可或缺的一席之地。此外,他在南京署理各种政务达四十年之久,对我国东南沿海一带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芽和封建生产关系的衰落状况有较深刻的了解,他在那里无可回避地遇到的经济、社会、治安、乃至赈济问题时采取的许多措施,代表了当时有所建树的开明政治家的基本看法,对后世也有深远的影响。
一一关于反对封建宗法制度的问题。一般认为,在封建时代,士大夫阶层似乎都是典型的封建主义者。其实这种看法未免失之偏颇。就封建制度来说,它有百弊:诸如摧残人的个性,阻抑社会进步,分散经济实力,寂灭新生文化等等。但一个民族的繁衍和壮大,与其是否重视人文意识有很大关系。作为一个生存久远、日益扩展的古老国家的社会制度,在历史发展的长河中,封建时代毕竟还有其存在的历史合理性。身处这种现实社会关系中的人们,实际上都难免形成似乎矛盾的双重人格:一方面要适应诸如特权、等级、宗法意识等合成的社会环境,另一方面又迫于压力要不断试图完善和改革封建制度,逐步消除过于密集的血缘、亲缘、地缘、属缘关系对社会产生的消极作用。在成化、弘治年间,尽管一批批朝臣仍然享受着特权待遇,但也有敢于限制皇权的过度膨胀,保持独立的政治人格的人物,王恕就是其中最重要的代表之一。他虽然由于封建宗法观念的思想限制,照例让儿子代其行使若干政治事务,并请求皇帝赐封其祖宗、妻妾等;“但同时他又用政治制度化、监督法律化强调法治,抵制人治,通过高扬国法,限制皇权,表现出他对近代分权政治的启蒙意识。由此可见,王恕被称为我国十五世纪中后叶一位杰出的政治家,是当之无愧的。
参见《咸阳文史资料》第五辑第208—224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陕西省咸阳市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编
1991年08月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