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历八月十五日,居秋之中,故谓“中秋”。是夜月圆无缺,亦称“团圆节”。节日前几天,亲友互赠月饼。凡外出者,尽量返回。入夜,明月升起,户户置香案于庭院,献月饼、水果,焚香拜月,祭月。祭后,由家长主持,将祭品分给大家,阖家欢聚,边吃边赏月。若有人不在,就将其所分部分留下待归而给,以示全家团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祭月活动已废,其他尚存。有的地方还讲究男女订婚后,节前一日男方邀请未婚妻到婆家过中秋节,当天下午返回,男方向女方赠送衣物等。
参见《渭南地区志》第二十二编第四章第773页
渭南地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
三秦出版社
1996年1月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