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首页  >  华阴市  >  史料  >  其他

税务机构

      清代以前,本县税务机构无详细记载。据《续修陕西通志稿》:清咸丰八年(1858)设厘金局。此前,每岁关税、商杂税、畜税等有满营征收,有府道征收,有县丞、主簿、巡检、城守营征收,均设有包收夫包收包交。后县衙中设户房,管理财政收支,同时管理商杂税、畜税、契税等征收。清光绪三十年(1904)设潼华课税局于潼关,专理潼、华税务收缴事宜。民国元年(1912)县府财政科下设杂税处,管理商杂税征收。民国三十二年(1943)县设直接税局。民国三十四年(1945),华阴县直接税局改为华潼直接税稽征处,并另设陕西省货物税局渭南分局华阴办事处。民国三十七年(1948)华潼稽征处撤销,设立华阴县国税局。
      解放后,岳庙镇、敷水镇设立税务所,后合并为华阴税务所,隶属潼关县税务局。1950年12月,奉命与潼关县税务局分设,成立华阴县税务局。1958年称财税局。1963年税务局恢复。随着国营企业单位增加,税务局下设国营企业收入管理所。1968年县革命委员会生产组设财政组。1970年财、税合并成立财政局。1979年财税机构分设,税务局恢复。1990年局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税政科、征管科、计会科、检察科、国营企业收入管理所、税务征稽队、监察室。局下属有城关税务所、孟塬税务所、华山税务所、五方税务所、桃下税务所,敷水税务所。局所共编制87人,1985年以后,县税务局人事劳动干部任命隶属国家税务总局垂直管理。
   
 
 

参见《华阴县志》第303页

《华阴县志》编纂委员会编

作家出版社

1995年10月

版权所有: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 陕西省分中心    建设维护:陕西师范大学陕西文化资源开发协同创新中心
建库说明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您是到访的第 位访客! 技术维护:动力无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