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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俊高

      霍俊高(1912—1969年)陕西省吴堡县李家屹崂村人,汉族,民国元年(1912年)生,雇工出身。
      民国二十二年(1933)参加游击队,投身革命。民国二十三年(1934)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担任肃反工作员、游击队班长、村支部书记、区互济会主任、区农会主任、区长等职。民国三十四年(1945)3月到延安党校学习;6月派往山西省中阳县,任第五区区长、区委委员。民国三十七年(1948)7月,任中阳县副县长、县委委员。
      1949年3月,俊高响应党中央开辟西北新区的号召,随军进发陕南。8月在宝鸡黄家崖被任命为中共城固县委书记,随即组建县、区领导班子。12月7日城固县解放。12日晚,经长途跋涉、星夜兼程,俊高率县区干部30余人抵县。13日晨各区委书记、区长分赴各区,县、区工作全面开始运转。
     1949年5月至12月,国民党陕西省很多党政军机关驻城固县,为全省国民党最后盘踞地之一,情况复杂。刚解放,人心动荡,社会不安,百废待兴。
      俊高在此非常时期担当重任。当时全县仅有西进、南下、转业干部和原地下党团员79人,干部奇缺。为充实县、区、乡政权,全面开展工作,俊高首先抓干部选拔。他注意从各个运动中选拔积极分子,亲自培训,大胆提拔。在1951—1952年即选拔一批地方干部,担任科、区领导,这些干部后来很多成为县区领导骨干。
      1950—1952年,全县开展清匪肃特、镇压反革命、反霸减租、土地改革和“三反”“五反”等运动,俊高精心筹划,经常深入农村,调查研究,指导工作。为清匪肃特,他设指挥部于古路区公所,坐镇指挥。采用军事围剿和政治攻势,短期内将七股匪特全部瓦解。在土改中,为正确掌握政策、划准阶级成分,又不使工作队徒劳往返,他现场办公,一个乡一个乡地连夜开会审批。
      1952年,按当时中央粮食部的政策,粮食实行大购大销,大吞大吐,吐吞结合。城固县城关实行这一政策,日购粮食一万多斤,日销四万多斤,市场脱销,人心惶惶。俊高亲自到供应点和居民中调查,发现此为粮贩囤积居奇所致。遂决定除保证城镇居民口粮供应外,其他粮食停止供应,刹住粮食抢购风,稳定了粮食市场。
      俊高文化程度低,仅初识文字。他由于对革命的忠诚,逐步养成惊人的记忆力。在县工作期间,每次重要的会议都由县委书记做报告。会议前,他召集秘书,研究报告提纲。报告写好后,秘书为他仔细念两遍,报告的当天他凌晨起床,踱步庭院,回忆强记。报告时,只见他一页一页地翻讲稿、一个标题一个标题地讲述,层次清楚,内容完整,数据无误。加上他善讲演、富表情,语句生动,宛如宣读。知者叹服,不知者以为他是老知识分子。此事一时被传为佳话。
      1953年3月,霍俊高调离城固县,到中央第二中级党校学习。四年间,他以顽强的毅力,由初识字达到初中文化程度。1957年2月,霍俊高被任命为交通部公路总局第五工程局(后改为第二工程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
      1958年8月,第二工程局部分人员与陕西省交通厅公路工程队合并,成立陕西省公路工程局(1962年更名为陕西省公路局),霍俊高任党委书记,曾两次兼任局长。为改变陕西公路建设的落后状况,他跑遍秦岭巴山、陕北高原和秦川大地。工程在哪里,哪里就有他。任职期间,完成西(安)万(源)、西(安)韩(城)、三(原)云(阳)、周(至)佛(坪)、铜(川)柳(树沟)、月(河)太(山庙)、榆(林)佳(县)公路及略阳、阳平关、石泉、延安、城固等主要大桥的修建。西万公路战线长、地势险,工程十分艰巨,霍俊高带领工程技术人员驻扎在工地,随时解决施工中的难题。他一年中有百分之七十的时间工作在工地上。为抓紧工期和工程质量,他不顾个人安危,常是开山炮后硝烟未散又上工地。为尽可能避免工人伤亡,他下令哑炮(未爆炸)坚决不准掏,必须打眼重新爆破。他身为省局主要领导,在工地上和工人一起住工棚、一同排队买饭,从不特殊。
     俊高为政廉洁。1960年生活困难时期,为改善职工生活,减少浮肿病,他想方设法组建公路局农场,种菜、养猪。一次到农场,管理人员为他多蒸了几个红薯,他问:“别的同志是不是都这么多?”当他知道这是“特殊照顾”时,坚决不多吃这几个红薯。当时局机关配有一辆旧吉普车,他除因公乘坐外,私事从不动用,更不准家属子女使用。他孩子多、负担重,困难时期为维持家庭生活,把朋友赠送的一件大衣变卖,但他从未向财务处借过一分钱,更没有向下属单位伸手。
      俊高对同志要求严格,心地善良,处事公正。用人从事业出发,待人善意坦诚。“反右”斗争中,局里几个知识分子即将划为右派,俊高据理力争才使这几个干部幸免。在阶级斗争的年月,他大胆起用一名非党知识分子和一名民主党派人士,让其担任科长。
      1965年社教运动中俊高被诬陷为“叛徒”,停职反省。在接受审查的同时,他被派来城固县,负责汉江大桥工程的修建。他怀着对党的耿耿忠心,对城固人民的深情厚谊,置个人荣辱地位于不顾,带领四处十一、十三队干部职工,埋头苦干在汉江河滩。爱人生孩子让他回去照料,他仅以口信慰之。此项工程后以造价低、工期短、质量优而创本省建桥史上的最好纪录。所节约资金、材料,继建堰沟河、沙河营两座公路桥,造福于城固人民。
      “文化大革命”中,俊高受尽折磨,关牛棚、遭批斗,被打断两根肋骨,妻子儿女受牵连。由于身心的严重摧残,1968年8月30日俊高含冤去世,终年56岁。
      粉碎“四人帮”后,陕西省公路局党委于1978年12月8日为霍俊高平反昭雪。
 

参见《陕西省地方志丛书·城固县志》第791—792页
城固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1994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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