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勉县县委党史办公室
刘彩凤,女,又名刘肇亚、刘力,化名黎初。一九二〇年二月二十四日,出生于勉县菜园镇箭道村。
彩凤七岁入私学,九岁入菜园镇公立初小,两年后家迁上街(今西关后街)。转入“勉县第二女子高小①”,次年以第一名优异成绩考入该校高秋二四级。她学习一贯勤奋努力,思想表现进步,性格活泼、豪放、泼辣,因而深受广大师生的爱戴和班主任殷锐老师(中共地下党县委书记)的器重,她勇于冲破封建礼教的樊篱,正面反对其父的大妇小妾和父母为她包办的亲事。
一九三五年夏,彩凤高小毕业,在未征得家庭许可的情况下,考入汉中陕西省立第二女子师范学校四年制简秋二八级。入学后,特别爱好文学、音乐、美术。她是学校合唱团最活跃的队员,积极参加演唱了《五月的鲜花》《回春之曲》《义勇军进行曲》《新女性》《大刀进行曲》等宣传抗日的歌曲,协助美术教师绘制巨幅揭露日寇残暴行为的漫画,到处张贴。平津流亡剧团来到汉中后,彩凤同志更加活跃,主动接近剧团的同志,听讲抗日救亡的道理和学习抗日救亡的歌曲。她说:“没有国家我们怎能安心读书!”号召同学们积极投身于抗日救亡的群众运动中。
一九三七年,民族危机日益加深,有志青年纷纷投向抗日图存的阵营。彩凤在进步老师和同学的影响下,于当年底加入了党所领导的爱国青年组织一一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寒假随“旅汉同学会”组织的回乡工作团回勉县,做抗日宣传工作。在武侯祠壮丁集训会上,她主演了《流亡三部曲》《放下你的鞭子》等抗日救亡戏剧。在演出中,她声泪俱下,使许多群众感动得泣不成声,顿时“打倒日本帝国主义!”“中国人民团结起来一致抗日!”的口号声震撼全场。回校后,她走遍了汉中大街小巷,发动群众,组织抗日力量。在群众运动中,坚定了革命意志,提高了阶级觉悟,于一九三八年三月,她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以后还担任了女师党支部宣传委员。
彩凤同志入党后,如饥似渴地学习马列主义,密切关注国内外形势。当反动派炸毁黄河堤坝的消息传来后,她积极投身于党领导的募捐救灾活动中。一次她利用汉中大戏院演出换场时间,登台向观众激昂陈词,使许多观众受到感动,慷慨输将;在一家麻将牌摊子上,她有力地教育了赌徒,使双方都自愿认捐。
四月,汉师、女师一批进步教师发动并率领两校部分同学,组成抗日农村宣传队,在地下党组织的指示下,她随第二队到铺镇、新民等乡,日以继夜地深入发动群众,宣传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讲述农民贫困的根源,启发群众的阶级觉悟,同时还组织了妇女会、青年救国会、儿童歌咏队等抗日救亡团体,壮大抗日力量。
一九三八年暑假,国民党汉中“肃反委员会”掌握的“抗日协会”企图夺取汉中地区的宣传阵地,彩凤同志接受党的指示,打入该剧团赴南郑、褒城、沔县、城固等县宣传演出,在洋县演出时,她书写了反动派忌讳的标语口号,引起剧团团长王纪明(国民党复兴社分子)注意。为了监视她的言行,王纪明以王瑾、刘瑞珍、叶蔚德等八人结拜弟兄为名,硬拉上她当“八妹”,返回汉中后,,为了控制她的行动,王纪明又借口剧团排练,强制她住进府街叶家。
八月十四日,中共汉中特委鉴于她的处境险恶,批准她和几个党员去延安学习,在告别一位女同志的纪念册上,她题词道:“天上月亮光明,地下马路不平;做的是苦工,活的不像人,兰姐呀!我们要斗争,铲除这不平!”为了甩脱特务的跟踪,在地下党组织的巧妙安排下,一方面由二十多名地下党员和民先队员布置在车站内外进行掩护,以防万一;另一方面以报考省南中高二插班为名,佯装考生,镇静地“答卷”,致使两个跟踪特务发生错觉,放松监视,在临开车前几分钟,她机智地退出试场,乘黄包车飞奔车站,匆匆上车奔赴西安。第二天,特务头子王纪明发现,即派王瑾、叶蔚德追赴西安。
彩凤一行六人,在史定国(途中临时党小组负责人)的带领下,以去西安报考学校的“护照”为由,顺利地通过褒城、宝鸡检查站。到达西安车站时,敌人的检查甚严,突然宪兵在她的书箱内查出一封书信,同行诸人都为此担心,而彩凤同志机警地一把夺过信说: “你们连男朋友给我的私人信件都要检查吗?”宪兵们信以为真,只顾翻检别的东西。她遂将信塞入裤包揉成纸屑。原来这信是六月份汉中特委组织部长(可能是宣传部长)江涛(即董学源)给女师党组织转发毛主席解释抗日民族统一战线问题的传阅抄件,由于她走时仓促,未及检查销毁,险些造成大祸。进入西安后,组织决定不外出逛街,以致使追踪特务扑了空。三天后得到民先总部的帮助,同八路军办事处取得联系,编队去了延安。
彩凤到延安,分配在抗大二大队第六队学习。由于成绩和表现良好,组织安排她去陕甘宁边区政府交际科工作。一九三九年秋,又被选送去女子大学学习深造。
一九四〇年春,陕西省委派江峡(即何生彦)到汉中恢复党的组织,杨永昶(曾任中共勉县县委书记)及在延安的汉中籍几个同志推荐彩凤随江峡回汉中,负责恢复勉县党的组织。
彩凤回汉中后,化名刘肇亚,在“中国工业协会”西北区汉中办事处所属供销处工作。然而当他们离开延安后,特务机关即急电汉中,命令特务对他们“严加监视”,致使她的处境非常危险,她曾几次设法打入敌汉中师管区司令部作为掩护,没有成功。一次她回勉探亲,国民党肃反专员王纪明亲自追踪来沔,组织沔县国民兵团有关人员对她进行监视。为了甩掉特务们的跟踪监视。党组织又安排她到宝鸡“工合”工作。一九四一年农历正月初五,她因葬父回沔,第二天即被伪县长王慕曾逮捕。
彩凤在狱中,大义凛然,威武不屈,表现了一个共产党员坚贞不渝的志气。为了不暴露组织,株连他人,她曾托人转告同志、同学,不要去看望她,并对自己的母亲说: “为革命而死是光荣的。”在关押期间,她团结狱中难友,经常高唱国际歌坚持斗争,表现了共产党员视死如归的革命乐观主义精神。伪县长王慕曾指使三青团负责人张子超去狱中诱降说: “只要你答应去西安受训,愿负责保释出狱。”她斩钉截铁地回答: “我愿坐牢不受训。”一次王慕曾回家,路过监狱(在伪县政府院内)栅栏门外,她理直气壮地问: “我犯什么罪久押不放?”王慕曾只走不答,她顺手拿小凳越墙砸去,王惊慌躲避。彩凤的英勇斗争,使王慕曾恼羞成怒,立即坐堂提审,彩凤义正词严,据理力驳,使王张口结舌无以对答,又令狱卒给她带上脚镣,她一脚踢倒了狱卒。
彩凤同志英勇不屈的斗争精神,使敌人无可奈何,终于下了毒手,以“煽动人犯,企图越狱暴动”为借口,于一九四一年四月四日深夜,将她杀害在城北何家营的麦田里,时年二十一岁。党的好女儿刘彩凤同志的一生是短暂的,但她崇高、坚贞、英勇顽强的英雄形象,却永远活在我们的心里,鼓舞我们奋发图强,奋勇前进,她虽死犹生,豪气常存。
注:①勉县第二女子高小即后来的第四小学,今天的城关一小。
中共勉县县委党史资料征集研究办公室
一九八四年十二月十五日
参见《
勉县文史资料》
第1辑
第26—32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陕西省勉县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
198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