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县居民饮食,素来简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乡间一般夏日三餐,冬闲两食。早饭窝窝熬菜加豇豆汤,中午捞饭拌汤或烩菜,晚上稀饭和菜(亦叫“和菜饭”)拌炒面。城镇稍有不同,但也以小米、散面为主粮,洋芋、白菜为副食。民谣“冬酸菜,夏野菜,主粮不够瓜菜代”,正是当时生活的写真。至于白面、大米、粉条、肉、豆腐,用作节日食用或待客,常食之者罕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生活逐步提高。20世纪50年代后糠窝窝减少;60年代起玉米馍普遍;70年代末至今,农村两面馍(玉米面、白面)成了家常饭,城镇白面还要标准粉。每有客来,过去的油糕、饸饹只配作特色的家乡风味,包子、饺子、蛋汤、粉汤才能端上饭桌,而且乡间无酒不成敬意,城镇炒菜方算待客。若遇喜庆或贵客临门,更需盛宴招待。通常十菜两汤,冷热齐备(俗称“十大碗”或“十二件”),以肉为主,海味、甜食间或有之。筵席常以酩酊为酒足(醉者多多为善),菜余为饭饱。地方小吃,县城的干烙、粉皮、羊杂碎,高家堡的油旋饼、肉粉汤全县闻名。
此外,北部半牧区人民尚有饮砖茶的习惯,尤喜浓茶掺羊奶调之以盐而成的奶茶。奶茶泡熟米(炒黄米),是当地群众的正饭之一。
参见《神木县志》第522—523页
神木县志编纂委员会编
经济日报出版社
199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