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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习俗


(图片来源:印象蒲城网)

      旧时老人亡故,一般必须沐浴,穿好寿衣,停放于铺有谷(麦)草的床板上。入殓后,谷(麦)草再铺于灵堂两边地上,以备守丧子孙跪垫之用,在“摔纸盆”时,谷(麦)草一并焚于村、巷十字路口。传说古时妇女分娩时身下垫干草,使新生儿落于草上,叫“落草”,所以在守丧时要“跪草”,含有报恩之意。至于棺椁、衣衾、坟墓则视各家经济情况而定:富裕之家有棺有椁,棺内重底重盖,甚为讲究,木材多用柏木;一般人家只有棺无椁,木料多用松木,颜色一般为漆黑。衣裳多是单、棉、夹三件或五件,质料多用丝绸,被褥大都用绿红绸子,有些地区是女儿献红被子。墓室一般是土穴,富裕之家则为砖箍墓室,达官贵人与巨富则修建陵园、石砌墓室、铭志树碑,甚至雕刻石人、石兽供奉墓前。人死后多数为第二日入殓。入殓时,女的娘家人,男的外家人必须到场,有“男凭外家,女凭娘家”之说。三日成服,七七设奠。各七期以“三七”为重,俗为“安家”,一般均邀亲友参加。各七期中如逢农历七或八的,还要由死者的女儿插纸旗于路途和坟上(迷信说法:“逢七逢八,阎王爷拷打”,故插旗以便死者藏身)。百日期、一周年、二周年均设小祭,至三周年则禅祭,俗叫“脱服”。有的地方人死数天还要掐算时间“出殃”。葬礼、打墓、抬灵、下葬、起冢等事项,均由孝子(指死者子侄人等)邀请邻里相助,邻里无不乐从。灵柩出门,铭旌导前,继承人(多为长子)在孝服上另加斩衣,上书“哀哀父母,生我劬劳,欲报深恩,昊天罔极”等字,披于肩上,头戴麻冠,顶纸盆(俗谓死者之锅)摔于村巷十字路口。此为财产继承权问题,有为争顶纸盆而起争端的。出葬时,主妇以衣襟盛墓土一把而归,碰见灵柩即撒,也表示继承财产的意思。名门望族送葬时,葬仪比较讲究,多延请有功名地位的文人赞助,举行“点主”(或叫“题主”,即于葬前或葬后书写祀奉的神主牌子,于墓前题主,叫做“悬棺点主”。其实神主牌子上应写的字,事先就已写好,唯独缺少“神”字的一竖和“主”字的一点,届时只须补写上去,叫做“穿神”“点主”。再在祀奉人姓名上面用朱红写上一个“孝”字)、“三献”(进献三次:一次奠酒,二次献饭,三次献茶)等。举办葬礼和过三周年,一般都请乐人,有的请皮影戏或大戏。
      解放后,一般干部和工人去世,在葬前开追悼会,举行新式葬礼,但有的还是沿用旧习。1976年8月,县政府在上王乡兴胜村附近(渭清公路西侧)修建公墓,征地13.6亩,先后埋葬职工7人。1979年筹建殡仪馆(火葬场),1980年11月竣工,馆址设县城东南双酒胡家村北,离城1.5公里,投资40万元,建筑面积1887平方米,内设骨灰堂、办公室、殡仪室、殡车、火化炉。1982年元月试化,3月正式对外,截止1990年底,已火化尸体217具(农民55,干部、工人、居民162)。农村绝大部分还不习惯火化,继续沿用土葬。有的地方近来大操大办葬礼与三周年,铺张浪费成风,不看家庭经济状况,一般都要摆宴设席,请乐队,映电影,有的还请大戏班子,摆“二十四孝”,送葬车队庞大,讲究排场。
 
 
参见《蒲城县志》第681—682页
蒲城县志》编纂委员会编
中国人事出版社
1993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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