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魏、晋(220—420),县名隶属未变。
北魏太和十一年(487),改设南白水县。《太平寰宇记》载:“县治即今之蒲城县城,以在白水之南故名。”归白水郡管辖,不久郡址南移至今蒲城县西北。宣武帝永平三年(510)郡治又徙回原址。
西魏恭帝元年(554),改为蒲城县,据《太平寰宇记》载:“以县东故蒲城为名称”。清康熙时,据《蒲城县志》记载:“以县东有蒲实村(今作蒲石)而得名”,仍属白水郡。
隋开皇三年(583),蒲城县改隶同州。大业二年(606),废同州,复属冯翊郡。
唐武德元年(618),复属同州。开元四年(716)冬十月,葬睿宗于县城西北丰山,名“桥陵”,改蒲城县为奉先县,属京兆府。开元十七年(729)升为赤县。天枯三年(906)又属同州。
五代沿用奉先县名。后梁开平元年(907)属同州。后唐同光元年(923)属雍州(今凤翔县)。后晋、后汉因之。后周广顺元年(951)属京兆府。
北宋建隆二年(961)改属同州。开宝四年(971)复改为蒲城县,属陕西路同州。天禧四年(1020)改隶华州(在今华县)。
金天会八年(1130),蒲城为金统治,仍沿用蒲城县名,属京兆府华州管辖。
元中统元年(1260)废蒲城县。至元二年(1265)复置。初蒲城县属陕西行中书省奉元路同州,后属奉元路华州。
明(1368—1661),蒲城县属陕西省处承宣布政使司西安府华州。
清(1616—1911),初隶华州。雍正十三年(1735),同州改府,蒲城属同州府。
中华民国成立,蒲城初隶同州府。民国二年(1913)直属陕西省都督府民政司。民国三年(1914)属陕西省将军府巡按司关中道。十六年(1927),废督军设省政府。十九年(1930)废关中道归省直接管辖。二十六年(1937),属陕西省第八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在今大荔)管辖。三十七年(1948),属第十一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在今蒲城)管辖。
1948年11月,经中共黄龙地委批准,蒲城县政府在高广地区的牛家原村(今属铜川市高楼河乡)成立。1949年2月21日蒲城解放,即进行接收建政工作。由于国民党军队反扑,县政府于3月16日撤至白水史官镇仓圣庙。同月根据陕甘宁边区政府通知,蒲城县政府改称“蒲城县人民政府”。4月28日,县政府迁回县城,5月1日正式对外办公,属陕甘宁边区政府大荔分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管辖。1950年5月大荔专署撤销,蒲城县属陕西省人民政府渭南分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管辖。1956年10月,改由省直辖。1958年12月蒲城、白水、澄城三县合并为蒲城县后直属陕西省人民委员会。1961年8月三县恢复原建署后,蒲城县属陕西省人民政府渭南地区专员公署管辖。在“文化大革命”期间,于1968年6月成立蒲城县革命委员会,属渭南地区革命委员会管辖。1980年11月,撤销蒲城县革命委员会,恢复蒲城县人民政府,属渭南地区行政公署管辖。1995年地改市后,属渭南市管辖至今。
参见网站“蒲城县人民政府”:
http://www.pucheng.gov.cn